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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经分享
《使徒行传》第二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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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是保罗在耶路撒冷被捕后,为自己辨护时对众人所说的一席话。此章内容大致可分为三方面:1、解释自己的身世和归主的经过。2、解释自己蒙召后的宣教异象。3、当百姓抵抗喧哗,官长要定罪时,保罗以罗马人的身份与官长交涉。
第一句话,原文是『诸君(men)、父老们(fathers)
、弟兄们(brothers)请听』。保罗对众人的称呼特别亲切、有礼貌和表达尊敬,这也让我们看到保罗在书信中(西四5~6)所说:信徒要用智慧与外人交往,言语要常常带着和气。
「我现在对你们分诉」本书一共记录了三篇保罗的自辩词(徒廿四、廿六章),本章乃是第一篇。保罗当时自辩时所用的『希伯来话』,它是当时地方上通用的语言,有些译者认为保罗所说也是当时通用的亚兰语,因为亚兰文和希伯来文一样,都是闪族语的一种。我们知道希伯来语是犹太人的民族语言,意为“土生土长的以色列人”,是世界上最古老的语言之一。而旧约圣经就是用希伯来文写成的;而新约圣经是用希腊文写成的。
我们看到保罗在对犹太人传福音时,特意用希伯来语,也体现了他尽量与自己同胞认同的心。接着保罗说明自己是地道的犹太人,受严格的律法教育,热心侍奉神,像众人今日一样。这里也显明了一个危机:「热心事奉神」原本是好事,但若是事奉的出发点若是错了,或是以自身错误的经验作为根据,也可能因为热心事奉反而帮倒忙,反而逼迫了神的儿女。
就像保罗在《罗马书》十2-4节中说到:“我可以证明他们向 神有热心,但不是按着真知识;因为不知道 神的义,想要立自己的义,就不服 神的义了;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着义。这里保罗指出:这些犹太人因为不认识基督,不知道旧约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因为主耶稣基督来了,祂已成全了律法。所以,他们不服神所设立的、拯救我们的救主耶稣,反而逼迫主及一切信主之人。
当人想立自己为义时,就不服神的义了。历史就证明了这一点:许多的战争是打着公义牌子,实际上却违背公义、许多的学说的打着真理牌子,实际上是违背真理。正如《圣经》箴16:2节:“人一切所行的,在自己眼中看为清洁,惟有耶和华衡量人心。”箴16:25节:“有一条路,人以为正,至终成为死亡之路。”箴21:2节:“人所行的,在自己眼中都看为正,惟有耶和华衡量人心。”
保罗在对众犹太人说话时,表明他明白这些犹太人想抓他、打他、杀他的动机是出于对宗教的热诚,并且承认自己未信主以前也曾这样对待基督徒。加拉太书1:13-14节:你们听见我从前在犹太教中所行的事,怎样极力逼迫、残害 神的教会;我又在犹太教中,比我本国许多同岁的人更有长进,为我祖宗的遗传更加热心。保罗当时是有耶路撒冷公会所下达的文书,可以有权柄捉拿基督徒,他自己就是那其中最热心逼迫基督徒的一位。
因此,这里让我们有一些提醒和学习:就是事奉神的“热心”必须以正确的知识为基础,才不致偏激或甚至以『错』为『对』。我们知道有时宗教狂热会使人失去理智,失去分辨力,有的甚至走向极端。当然,不是说我们要冷淡退后,不热心服事,不是的!我们乃是要祈求主保守我们,赐给我们从神而来属天的智慧和能力,照着神的教导和警诫去服事。我个人感觉:无论是在生活、工作或服事方面我们都要祷告主掌管和带领,然而在服事主方面更要多多祈祷,免得我们照着自己的意思行。因为我们祈祷时就表示我们愿意求告主名,愿意尊主为大,愿意透过祷告让主作主,顺服主的带领。
接着从第6节开始保罗就叙述自己在去『大马士革』路上的奇遇,也就是他归主的经过。『大马士革』是现在叙利亚的首府,距离耶路撒冷约有二百五十公里,当时有不少的犹太人居住在那里;那里的犹太会堂也尊敬耶路撒冷大祭司的地位,接受公会所下达的文书通告。保罗当时拿着文书(书信)将到大马士革时,正接近晌午(中午十二点),忽然从天上发大光,四面照着他,当时保罗的反应是仆倒在地,并且听见有声音对他说话。
主耶稣就是那真光!《约翰福音》1:9节讲到:“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当神的光照耀人(像保罗这样亲眼见到光)或是神的光照在人的心中时,就使人回转,明白自己是在黑暗中。
在下面的经文中,我们看到人被神光照的重要性,并且被神光照是有福的,是使我们可以弃暗投明。(齐读):《以赛亚书》9:2节: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见了大光;住在死荫之地的人有光照耀他们。《约伯记》33:28-30节:“神救赎我的灵魂免入深坑,我的生命也必见光。神两次、三次向人行这一切的事,为要从深坑救回人的灵魂,使他被光照耀,与活人一样。”《马太福音》4:16节:那坐在黑暗里的百姓,看见了大光;坐在死荫之地的人,有光发现照着他们。”旧约的《民数记》6:22-26节:耶和华晓谕摩西说:“你告诉亚伦和他儿子说:
‘你们要这样为以色列人祝福说:愿耶和华赐福给你,保护你。愿耶和华使他的脸光照你,赐恩给你。愿耶和华向你仰脸,赐你平安。’
路11:36节:“所以,你要省察,恐怕你里头的光或者黑暗了。若是你全身光明,毫无黑暗,就必全然光明,如同灯的明光照亮你。”
弗5:13-14节:凡事受了责备,就被光显明出来,因为一切能显明的就是光。所以主说:“你这睡着的人当醒过来,从死里复活,基督就要光照你了。”
这里的“死里复活”主要是指灵性的死里复活,因为不认识主的人,是死在罪恶过犯中的,是向神死的,肉体虽然活着,但灵性却是死的。从上面我们所读的经文中,我们看到蒙神光照的重要性,这光是改变保罗的光,也是改变我们的生命的光!因此,我们在祷告中也要常常祈求主光照我们,赐恩给我们,使我们行事为人如同光明之子,能行在祂的光中!
保罗见光后,就“仆倒在地”。这个“仆倒”不仅是肉体上的跌倒在地,更是心灵上的震撼和敬畏。在《启示录》1:17节:约翰在异象中见到复活的主时,描述到:“我一看见,就仆倒在他脚前,像死了一样。”每一个真正见到主荣光的人都会仆倒,都会存敬畏的心。
第七节,当扫罗(保罗的名字是信主后所起的新名)仆倒在地,就听到有声音对他说:“听见有声音对我说:‘扫罗,扫罗!你为什么逼迫我?’『逼迫』原文是指持敌意去探寻的意思。我们看到:主耶稣在这里不是说『你为甚么逼迫信我的人』;而是说『你为甚么逼迫我』。我们看到:当耶稣在世时,扫罗从未直接逼迫过祂。扫罗当时所逼迫的是教会,在这里主却让扫罗明白,逼迫主的门徒,就是逼迫耶稣;逼迫教会,就是逼迫基督。因为教会是基督的身体(林前十二27;弗一22~23);主耶稣使扫罗看见,祂与一切信祂的人认同,并且是与他们合一的,这就是元首(头)与身体的合一,基督和教会的合一。
扫罗很自然地回答说:‘主啊,你是谁?’这个称呼表示扫罗知道和他说话的这一位并非等闲的人物,乃是在上有权柄的『主』。主耶稣说:「我就是你所逼迫的拿撒勒人耶稣」。『拿撒勒人耶稣』这是个特定词,在《圣经》中这个词出现了十七次,其中〈使徒行传〉中有出现七次。在主被捕后,向众人指出彼得同主耶稣是一伙的使女这样称呼主名的;腓力引荐拿但业见主时这样称呼的;彼拉多在十字架上所写的名号,就是:犹太人的王,拿撒勒人耶稣;有污鬼附在人身上这样喊叫主的名;当七日的第一日,抹大拉的马利亚和雅各的母亲马利亚并撒罗米,要拿香膏到坟墓膏耶稣的身体时,天使也是这样称呼主的名;在使徒行传中,彼得奉主的名医治了美门前生来就是瘸腿的。彼得说:“金银我都没有,只把我所有的给你。我奉拿撒勒人耶稣基督的名,叫你起来行走!”我们看到主的名大有权能,而『拿撒勒人耶稣』这个名是专属那位被钉十字架,死了却又复活、升天的拿撒勒人耶稣。
保罗这个经历是非常特别的,他讲到:与他同行的人看见了那光,却没有听明那位对他说话的声音。可见,主是特别地对保罗说话,而其他人是看是看见,却不晓得什么意思,也有听见声音,却听不明白意思。在这里我们看到:神的拣选之恩和主权。
第十四节:亚拿尼亚说:“我们祖宗的 神拣选了你,叫你明白他的旨意,又得见那义者,听他口中所出的声音。因为你要将所看见的、所听见的对着万人为他作见证。”可见,神特别的显现,对于保罗有特别的呼召。
那么,我们是不是蒙神拣选和呼召的呢?当然是!因为若不是圣灵感动,没有人会称耶稣为主,但我们每一个人所处的时代不同、境遇不同、个性不同、认知的程度不同,蒙拣选和呼召的方式也不同,我们得救的经历也不同,但是我们同有一位主!正如《以弗所书》4:4-7节(齐读):“身体只有一个,圣灵只有一个,正如你们蒙召,同有一个指望,一主,一信,一洗,一 神,就是众人的父,超乎众人之上,贯乎众人之中,也住在众人之内。我们各人蒙恩,都是照基督所量给各人的恩赐。”保罗是亲眼见过主的荣光,他反应是什么呢?第十节,保罗说:‘主啊,我当做什么?’我们看到保罗一得救就愿意奉献,为主做事!这也表示他今后的生活行为,不再以自己的心意为中心,而以主的心意为中心。
徒22:10节:主对扫罗说:“进大马士革去,在那里,要将所派你做的一切事告诉你。”扫罗因那光的荣耀不能看见,同行的人就拉着他的手进了大马士革。在这里我们看到:主并没有直接把后来的事全部对保罗一次讲明,而是再藉着门徒亚拿尼亚来告诉他。
在这里也有一个属灵的提醒:就是主耶稣的指引常是一步一步的,而不是一次性的,或是全部指引的。我听到过这样一个喻道故事:讲到有一个人他要到一个陌生的村子里,有两种方法让他选择,可以顺利到达那个村子:第一种是向导给他画了一个地图,描述一番后,就让他上路;另一种方法是向导就坐在他的车上,与他同行,一边走一边指路,当然他要信任向导,听从向导,照向导所指的路而行。如果是你,你觉得哪一种方法可以更顺利、更清楚地到达目的地。同理,我们基督徒就是过着这样与神同行的生活,在人生的道路上,主耶稣要我们每天支取祂的恩典,每天求告祂的名,每天倚靠祂,每天跟随祂。
接下来,我们看到亚拿尼亚是怎样照着主的吩咐去帮助扫罗。可以参看在《使徒行传》的第九章更详细地讲到主也在异象中吩咐亚拿尼亚。保罗这样来描述亚拿尼亚的:他“按着律法是虔诚人,为一切住在那里的犹太人所称赞。”可见,亚拿尼亚在当地是众所周知的虔诚人,是被一切住在那里的犹太人所称许和认同的。作为基督徒的我们在世人面前,也应当有好的生活行为,得着众人的称赞,使荣耀归给神。
在这里,我们看到:无论在旧约或新约时代里,神要祂的仆人在祂儿女中间作一件大的非常的事,神的指示不只是单方面的,而是双方面的或是多方面的,而且彼此可以互相印证的。作为基督徒,一方面是从主直接得着开启和供应,另一方面在身体里,也间接透过弟兄姊妹得着主的帮助和带领。当我们认为自己不需要教会的团契生活,只要独自追求主特别的启示时,就可能落入危险和自大的网罗中。
其实,我们每一个人都有长处,也有短处,神要我们在教会中与肢体结联、彼此相爱、彼此关顾、彼此劝勉、彼此造就,一同长进。就像《罗马书》12:4-5节:“正如我们一个身子上有好些肢体,肢体也不都是一样的用处。我们这许多人,在基督里成为一身,互相联络作肢体,也是如此。”
【认识主的条件】
一、主荣耀四面的光(6,11节)
二、主的话(8节)
三、听明白(9节)
四、顺服主的声音(10节)
【保罗蒙召时所问的两个问题】
一、『主阿,你是谁?』(8节)――要认识主的自己
二、『主阿,我当作甚么?』(10节)――要认识主的旨意。
【基督徒的标记】
一、得着主福音的光照(6节)
二、遇见主并听见祂的声音,因而认识主(7~8节)听见主声音的渠道有哪些?(圣经——圣灵所默示的神的话、教会中神所使用的仆人、教会中肢体的属灵交通、神对于我们个别的带领和开启;如果个人的或肢体间的教导不符合圣经的话,你只能顺服神的话。因为神的话是永恒不变,而人的领受却是有限的。
三、他所得的光照和声音乃是『个人的』――别人看见光却未被光照倒,听见声音却未听明(9节,参6节)
四、从与主的交通中,认识基督身体上的肢体(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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