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弟恋、闪婚、郎才女貌,他们的结合曾令人羡慕。然而,最终这段婚姻却以血腥画面告终。自称长期遭受丈夫的家庭暴力,北京一家杂志社的女编辑沈欣持刀将小她6岁的丈夫高某杀死。1月11日,北京市二中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故意杀人案。
2008年8月10日,沈欣认识了有过一段婚史的高某。尽管年龄已近四十,但长相秀美又颇显年轻的沈欣仍然吸引了小她6岁的高某。两人认识不到一个月就登记结婚了。据沈欣供述,起初高某对她特别好,后来高某总虐待她。而虐待的理由是,高某得知她和其姐夫有过一段恋情。而对于这段情感,她在婚前已告诉了对方。2010年7月1日晚,高某又开始辱骂自己,叫嚣着“把你的乳房割下来”,随手抽出一把水果刀照着她的乳房划了一刀。看高某起身准备拿刀,她抢先一步将刀握在手里,照着他的脖子划了一刀。两人争夺刀,丈夫慢慢躺在床上。沈新发现丈夫没有声音了,才害怕拨打了120。急救人员到达后证实高某已经死亡。经鉴定,高某身上有三处刀伤,其中脖子和腹部上各有一刀致命。
沈新提供了一本厚厚的相册,是丈夫实施家暴的证据。照片上,她的脸、大腿、背部、手背,有多处大块的青紫和伤痕。沈欣说,面对高某的暴力,“心里没一天不想着要离婚”。但只要她提离婚,高某就会威胁说要杀了她和她的全家。(综合1月12日
北京晨报 新京报 等 )
这无疑是一个让人扼腕叹息的案件。
姐弟恋、闪婚曾被无数青年男女视为时尚、新潮,如今却成了酿就血案的导火索。也许有人会说,不是闪婚、不是姐弟恋的婚姻解体的、引发悲剧的不也很多嘛?是的,就像《非诚勿扰2》中,葛优的那句经典台词一样:婚姻怎么选都是错的,长久的婚姻就是将错就错。请注意,这句话把婚姻定位成“错”的前提是错也要“选”,其实强调的还是“选”。
那么,我们看看“闪婚”,“闪婚”的概念来自于“闪客”、“闪存”之类的新名词,意思就是闪电式结婚。闪婚者从认识到结婚时间相当短。他们几秒钟可以爱上一个人,几分钟就能谈完一场恋爱,数小时内可以决定终身大事,一周便能踏上红地毯。闪婚者多是一些在婚姻上不愿陷入拉锯战的大龄男女,加之现今结、离婚登记手续的简化,新人享有更大的隐私权和自主权,也给闪婚提供了很大方便。大致可以分为感情冲动型、心理空虚性和利益速配性。虽不能武断地评判闪婚是好是坏,但由于彼此了解不够,再加上某些闪婚族具有一定的功利性,比如转移户口、单位分房等,闪婚确实有可能留下婚姻不稳、离婚率高、甚至发生上述悲剧等隐患。有调查数据显示,一见钟情的婚姻成功率仅10%。
一见钟情不需要理由,但是婚姻却需要以了解作为基石,唯如此婚姻即使经历风雨也能见到彩虹,即便见不到彩虹,也会理性的分手,而不至于见到血红。而闪婚恰恰会使这种足够的了解打折,让婚姻的地基因为赶工期而成为劣质工程,导致“短高快”(认识时间短、激情高、离婚快)婚姻产生,这说明闪婚的支点不稳固。婚姻的成功和稳定,需要感性、理性双轨发展,爱情列车才能行驶得稳定持久。只凭激情和感觉开单轨的“磁悬浮”,会让婚姻家庭卷入缺乏理性的旋涡,想刹车是已经身不由己。当感情和婚姻不按常理出牌时,潜伏的悲剧就公开上演了。
就沈欣的婚姻悲剧而言,属于标准的了解缺乏后遗症。死者高某缺乏对妻子的了解。案卷显示,高某之所以如此愤怒,是因为沈新在婚前曾和其姐夫有过一段恋情,她用姐夫的名字花钱给自己买了一辆豪华车,分手后男方想把车占为己有,为此两人打起官司。这段恋情让现任丈夫不能忍受,于是经常打骂她。沈欣和姐夫有感情纠葛婚前已经告知了高某,但被爱的浮云遮望眼的高某却没有研判自己对此事的心理承受力,而是将它作为妒忌和猜忌的发酵剂带入婚姻殿堂;而沈欣更缺乏对丈夫的了解。总翻旧账的人心胸一般是不够开阔的,丈夫高某不仅心胸不开阔,甚至有明显的暴力倾向,而这些缺陷在不足一个月的短暂热恋中,一般都会被隐藏或者掩饰的很好,很难觉察。相互不了解,或者说了解程度极浅的两个人走到了一起,随着沈欣与姐夫感情纠葛的白热化,暗藏于高某心里的芥蒂开始发酵急剧膨胀,最终化作频频发生的家暴。
爱情很丰满,闪婚很浪漫,而现实却很骨感。当生活的琐碎化作狂风暴雨来袭,婚姻需要有缓冲带需要有保护层,骨干的婚姻才不会在磕碰中撞折。所以,闪婚很诱惑,进入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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