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26日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碘含量(征求意见稿)》,拟将食盐中碘含量的上限降低。据悉,目前食盐中碘含量偏高,尽管全国水平处于可接受水平,但有约5个省处于过量水平,16个省处于大于适宜量水平,碘过量可使甲亢的危险性提高。(7月27日
北京晚报)
看到这条消息,我这个生活在碘不缺乏地区,却被动地吃了十几年加碘盐的人,是先喜后忧。喜的是作为卫生最高权利机关,卫生部终于承认食盐中含碘过量威胁健康,这和以前对于百姓疑问只是死扛的做法,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忧的是,《食用盐碘含量(征求意见稿)》标准制定项目负责人陈祖培明确表示,这次下调浓度,调整到最理想的水平是不可能的。莫非这次调整又和前三次一样,雷声隆隆雨点稀稀?
众所周知,碘摄入过多或过少都会引起甲状腺疾病。因此我们的卫生部门一直在倡导科学补碘。但是,自1994年《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开始实施,全民补碘作为一项国策,一补就是16年,这是否科学呢?其实16年来,改变“一刀切”补碘的方式,增加无碘盐供应的呼声,一直就没停止过,遗憾的是,我们的卫生部门面对质疑,总能拿出诸如“没有足够证据支持甲状腺疾病高发与食盐加碘存在某种必然联系”等,貌似很充足的理由,坚持全民补碘。相反,卫生部门言之凿凿地认为,通过实施全民食盐加碘,我国儿童智商总体提高了近12个百分点。瞧瞧,甲状腺疾病高发与食盐加碘关联的证据不好找,加碘的好处却能信手拈来。
现在的问题是,既然卫生不承认碘过量会危害健康,那么,面对目前“食盐中碘含量偏高”,内地31各省市自治区中,“5个省处于过量水平,16个省处于大于适宜量水平”这样一个现实,我可以不吃加碘盐吗?现实给予的答案是:你可以不吃,但你无盐可吃。因为放眼店铺林立的商店超市,你根本见不到无碘盐。无碘盐之于常人已经成了一种奢望,想吃无碘盐,你得证明自己体内碘确实过量。但正像卫生部门找不到“甲状腺疾病高发与食加碘有关”的证据一样,你也拿不到体内碘过量的证据,因为目前国内多数医院还无法检测体内的碘含量。如果你是甲状腺炎患者等特殊人群,必须吃无碘盐,那你就得拿着医生的处方,到盐业公司指定的地方购买。所以在当下,吃不吃碘盐已经不是一个问题,而是一句废话。
我非常纳闷的是,卫生部门为什么要强推加碘盐,为什么不能像现在的很多食品那样,把含糖的和无糖的都摆在那,糖尿病人肯定不会无视自己的病情去买含糖的,毕竟老百姓关心自己的健康肯定要比卫生部上心。如果真像传说的那样,盐业公司
“惜售”无碘盐是因为加碘盐的暴利,而有关部门却不管不问甚至还当帮凶,那谁对公众的健康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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