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猝死的警长应该感谢哪些人
(2009-12-14 14:54:47)
标签:
警长中队长烈士豪宴陈录生杂谈 |
分类: 杂文/时评 |
“警长喝酒猝死,竟然被上报因公牺牲,甚至还要被评为烈士!”13日,一自称深圳市宝安区西乡交警中队的内部人士向记者报料称,警长陈录生受西乡交警中队长谢飞勇之邀,与西乡街道麻布村领导集体吃饭,喝了大量洋酒轩尼诗醉酒而亡。中队长谢飞勇说,之所以将其上报因公牺牲和烈士,主要是想从名誉上弥补他,为家属多争取一些抚恤,并无不妥之处。(12月14日现代快报)
可以肯定的说,醉酒而死的警长陈录生如果地下有知,一定会感激涕零,死并感动着。因为在他鏖战酒场,以身殉职之后,这些人对他因公牺牲的认定和烈士的申报做出了突出贡献。
首先,陈录生应该感谢重庆市高院的领导。陈录生醉死可谓正当其时,时机把握得很好。陈不用担心像以前醉酒死亡的“先贤们”那样,为了申请工伤还得苦苦查找先例比较、规章支撑,因为就在几天前,重庆市高院出台了关于官员过量饮酒导致伤亡可算工伤的条款,虽然陈录生没能幸运的成为重庆公职人员,但陈的家属依然可以将此作为其因公殉职的理论依据,而且会有相当有说服力。
其次,陈录生应当庆幸自己遇上了一个关心体贴下属的好领导。我相信中队长谢飞勇对“大家好才是真的好”这句广告词,应该有着深刻的理解。遇上像赴豪宴喝洋酒这样的好事,从不吃独食,不忘与下属同乐。不仅如此,出事之后不仅不推脱责任,还勇敢地站出来为陈录生力争因公牺牲和烈士,而且理直气壮,声言“并无不妥之处”。如此“仗义执言”无疑是需要勇气的一举多赢妙计:一来可以为陈录生醉死正名,让其死得其所死而无憾,二来还可以为其家属多争取一些抚恤,三还可以为自己撇清责任,下属成了烈士,自己不但无过,没准还算有功。中队长谢飞勇如此体恤下属,堪称领导之典范,人性管理之践行者。连我这个局外人都被感动了。
最后,陈录生还应该感谢公款请吃的村干部。这场豪宴不仅可以使村干部在交警中队“办事”更加畅通无阻,还为陈录生殉职,可能成为烈士提供了平台,可谓双赢。
在我的印象里,喝酒醉死虽然不能完全说是个丑闻,但也绝不是啥光彩的事儿。但警长陈录生的遭遇让我彻底认识到自己以前的想法是多么的狭隘和龌龊。喝酒醉死原来也可以如此轰轰烈烈、气壮山河;烈士陵园里或许原本应该有酒精考验者的一墓之地,墓碑上墓志铭便是《醉死者说》,以激励千千万万仍然奋战在酒场一线的“胃士们”!我真为武汉市新洲区水务局47岁的副局长金国庆等那些醉死酒场却未被定为工伤,也没有申报烈士的先行者感到惋惜,假如他们的胃再坚挺一点,坚持到现在,有“官员过量饮酒导致伤亡可算工伤”的条款撑腰;假如他们也有一个像谢飞勇这样的好领导,他们也就能含笑“酒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