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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婕,你不该这样

(2009-06-17 10:26:03)
标签:

法律

委托代理人

三鹿

邓婕

娱乐

分类: 杂文/时评

    75岁的市民黄正玉以吃了三鹿中老年奶粉腹痛、腹泻为由,将销售商和三鹿代言人邓婕告上法庭。16日,渝中区法院当庭认定黄正玉缺乏“奶粉吃坏身体”的相关证据,判决驳回起诉。由于知名演员邓婕没有出庭也未委托代理人,审判长在判后特别指出,邓婕的行为是不尊重法律的表现。

    我国法律规定,原告有起诉的权利,只要起诉符合法律规定,法院都应受理。被告有应诉的义务,不管是谁都应尊重、遵守法律的相关规定,出庭应诉。名人当被告,为了面子,请委托代理人出庭应诉很常见,但是,本人不出庭,有没有委托代理人出庭,牛气如邓婕者却不多见。75岁的市民黄老汉作为平头百姓,叫板著名演员,邓婕不把他当回事,也符合当下一些明星财大气粗,名高气盛的素质特征,但是,法律明前人人平等,你可以不尊重原告,却不能不尊重法律。

    当然,邓婕不出庭也不违背法律,法庭也奈何不得,审判长最多在判后发几句牢骚,把邓婕的行为界定为不尊重法律,仅此而已。作为名人明星,引领着生活、时尚的前沿,尤其是邓婕,公正的说,这么多年邓婕张国立夫妇在娱乐圈里口碑还是不错的,绯闻不多,也没有太霸道出格的非为。虽然前些年,张国立的儿子张默暴打女友童谣,曾一度闹得沸沸扬扬,对张国立夫妇多少有些负面影响,整体上的形象还是阳光、健康的。而这次连续缺席三次庭审,邓婕似乎不该如此。

    其一、打官司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是人都可能惹上是非,当被告的原因林林总总,事来了就接着。作为名人,尤其是作为张国立的老婆,邓婕很忙有目共睹。自己不能亲力亲为,怎么就不能委托律师代为出庭呢?能花几个钱,你们家有不缺钱啊?

    其二、有理不怕出庭。驳回原告起诉的庭审结果证明,在这个官司中,邓婕是有理的。如今,名人明星的负面新闻太多太多了,娱乐圈需要有人站出来改改风向正正名。在对自己有力的情况下,如果邓婕亲自出庭或者委托代理人,不仅不会有损形象,还会有正面宣传的效果,何乐而不为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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