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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有效期限本质内容不作变更

(2008-10-26 00:4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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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

上电股份昨日披露,鉴于本次换股之吸收合并方案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证该方案顺利实施,公司拟延长本次合并的决议有效期限一年。公司将于2008年11月7日召开股东大会拟延长(与上海电气)合并换股的决议有效期限一年的表决,原来通过的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公司的议案的决议内容不作变更。

    上电股份此前通过的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公司的议案的决议,有效期将于2008年11月7日到期。该方案已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和发行审核委员会分别审核并获通过。也就是说具有法定的效应,到期不能执行是配合证监会顾全整个证券市场的大局。然而反过来对我们上电持有人来说是一种保护措施,可以想象在当前不正常形势下,立刻实施换股到头来与上气H股一起下跌损失的还是我们自己。

     延长有效期限本质内容不作变更,是股东大会的议程,也是我们关键性的问题,本着这唯一条件我们可以去参加股东大会,并且要牢牢掌握这个具有关键性原则态度。防止滋生重谈换股价格和比例,并以坚决抵制。一般不会做出违反股东大会的议程的事。但也不得不防,对于承销商来说,压低价格;对于大股东来说缩小换股比例,有这次大会是机会,希望减低市场不佳带来的压力。他们是不会考虑到小股东是在作出换股合并公告后高位买进的股票,利益驱使只会保护自己,我们也应该保护自己,我们而且有充分的理由,非大会议程不谈!可以抗议!

    然而静下心来想想,我们小股东也不会是孤立的,本次大会是应该是全体流通股股东的大会,(公告中没说明)原来表决换股方式吸收合并公司的议案是只限全体流通股股东参加,这次理所当然也是,对于10大流通股东来说没抛股票不会去同意改变原来的换股方案的。所以正常情况下是能议案通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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