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小说:造真
(2018-11-12 10: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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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限购工作居住证 |
分类: 生活纪实 |
老唐从门外进来,阴沉着脸,嘟囔:“小王说咱小区房子又涨了!”,老伴儿刘姐猛然觉得心头一紧,像是被谁捶了一拳,下意识地捂住胸口,叹道:“怎么又涨了?!”
按说,夫妇俩的房子升值了,高兴才对,为嘛唉声叹气呢?
话还得从七年前说起。
2011年年初,老唐夫妇俩商量着换个大点儿的房子,因为他们机关里的老同事,不少人都将单位分的房子卖了换成了大房子,住着特别的敞亮、舒适。
售房信息刚被中介挂到网上,便有了咨询客户,见是见过几个,但是到最后一个也没谈成,因为2月份北京市政府刚刚发布了新的限购令,符合条件又价格合适的客户基本没有。
售房信息被挂了一段时间后,刘姐因杂七杂八的事情回了广东老家,卖房的事情也就此搁下,直到转过年回京。
2012年8月,刘姐心愿未了,换了一家中介继续挂售房信息,没成想,一场持续六年的离奇诉讼,大幕就这样开启了:
9月下旬的一天,在中介经纪人的热情引荐下,刘姐刚一见到客户小贾女士,便不禁惊呼:“怎么是你啊?!”
原来早在2011年上家中介就给刘姐介绍过客户小贾,不过那时小贾说她社保不满5年,还差了几个月,刘姐当时一听就不乐意了,双方就没有继续往下谈。这次又见到小贾,刘姐颇为意外,但也很高兴,小贾年龄四十几岁,人长得虽然算不上好看,但外表温良,给人印象诚恳老实,刘姐觉得这也算是缘分,这么长时间,自己的房子也没卖出去,小贾也没买着合适的,于是当天一拍即合,350万成交。
这次,小贾特意在补充协议上写道:“本人承诺有购房资质,如果不能过户,承担违约责任。”看过补充协议,刘姐觉得心里特别踏实,去年小贾就说她的社保只差几个月了,这回肯定没问题。
合同就这样愉快的履行下去。小贾当天给刘姐付了2万定金,后来告之通过了资质审核,又付了首付,总共有160万。如果不是后来发生了意外,刘姐那时真觉得和小贾会发展成很要好的朋友,虽然合同上约定去华夏银行办贷款,办不下来改为付全款,但当小贾说华夏银行办不下来时,刘姐倍儿痛快地配合着先后找了另外两家银行重新办批贷,总之,刘姐想尽快地拿到尾款,完成过户手续,因为自己要买大房子呢。
问题就发生在约定90日过户到期前的几天,中介突然打来电话,说海淀区房管局要求售房合同必须做资金监管,让刘姐把前面收到的160万元打入资金监管账户,但是售房合同里并没有约定资金监管,在签订合同时,中介用笔把“资金监管”一项划掉了。
现在,在收到首付款两个月后,中介让把钱再拿出来,这可真让刘姐犯了难,刘姐卖房子的目的是换房,收了首付款后急着订新房子将钱用掉了,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再拿出这160万。中介见160万不行,又提出拿86万作资金监管,刘姐仍不同意,因为手中确实没那么多钱,中介提出可以代刘姐垫付,但让她支付3%利息和手续费,刘姐愤怒了:合同里就没约定资金监管,你也不告诉我,两个月了,你现在让我上哪儿去拿这86万?!
矛盾爆发后小贾显得特别着急,给刘姐打电话若干,说贷款批下来,就差过户了!刘姐说咱们分别找人核实核实资金监管的事,然后商量着怎么过户。但是双方核实后意见不太一致,刘姐说资金监管不是必须的,因为海淀区是试点,但监管数额没要求;小贾核实说必须得监管86万,双方僵持不下,最后小贾说和中介沟通好了,利息和手续费由她和中介分担,她需要再做一个监管资金的贷款,让刘姐配合写个保证、签个协议,打入资金监管账户的86万存几天就原路返还给贷款公司等等 ,刘姐一方面心里很是别扭,另一方更是担心签订这个那个的协议再出问题,总之,扯来扯去,因为资金监管一事,双方在合同约定过户的最后一日也没完成过户。
第二天刘姐越想越憋气,明明合同里没约定资金监管,怎么又让我写保证又签订协议的,必须得搞清楚这事!于是刘姐几次到建委、房管局找不同的人去咨询,到最后一次,无意间发现了一个惊人的大秘密:购房资质审核里,小贾的丈夫登记的是个北京人。
这不对啊?刘姐和小贾的丈夫因为这个售房合同也接触过好几次,明明小贾两口子都不是北京人,怎么登记显示小贾的丈夫是个北京人了呢?
带着质疑,双方说话自然缺少了以往的客气,矛盾在不断扩大,纠纷也不断升级,直到二十天后,小贾夫妻带着律师上门来催逼过户,刘姐彻底与小贾闹掰了!
2013年3月,即合同签订后的第6个月,小贾一纸诉状将老唐夫妻二人告上了法院,要求履行过户,老唐、刘姐也当即提出了反诉,指出小贾伪造婚姻关系办理购房资格审核,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后经法官释明,改为了要求判决解除合同。
在庭审中,小贾的律师拿出一个2013年2月21日颁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证明小贾有购房资格。
各位,售房合同是2012年9月签订的,小贾拿出了2013年2月刚刚办下来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于是这场颇具争议的诉讼,因小贾的这张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经历了一审判决解除合同、二审发回重审、重审一审判决继续履行、重审二审判决维持等一系列诉讼程序,其中最让人无语的是重审一审自2014年6月立案后,直到2018年2月才做出判决,其间,虽然法院确认了小贾并无5年社保,伪造北京市户籍居民家庭通过购房网签一事,但仍让小贾于2017年11月将剩余的房款190万元存到了一审法院,判决支持小贾,继续履行合同。
2012年售房合同上老唐和刘姐的房产价格是350万,而到2018年,这套房子价值已经近千万,所以,自2018年拿到一审判决,老唐夫妇每听到房子涨价的消息,就心痛的不行。
老唐夫妇特别不甘心的是小贾骗签合同一事,但白纸黑字确实是自己签的,没有无效的事由,于是重点落在小贾事后取得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也涉嫌造假,但证明起来太困难了,穷尽了各种手段,调查结论仍很让人失望。
那些公开在网上宣称能办证的机构说,包办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老唐问:什么条件?答曰:有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大专以上学历、中级职称就可以。老唐说没有大专学历怎么办?回复,花钱可以办真证,速成。老唐又问,没有符合条件的工作单位怎么办?回复,没关系,我们手里有单位,你花钱就行。老唐再问:如果我已经在符合条件的企业上班,大专以上学历,只是没有中级职称怎么办?回复:三万块钱,给你办中级职称,保真……老唐和刘姐都惊呆了,原来证明这个证“造假”是这么的没意义,人家造得是“真”,只要给钱,什么都能解决!
这时候有人劝老唐夫妇,想开些吧,小贾还算是个老实人,没见那为了买房找个北京人真结婚真离婚的吗?官价8万,配合结婚,买完房子就离,童叟无欺、绝不拖泥带水。老唐和刘姐四目相对:是啊,小贾虽然骗签了合同,但做事还不够绝,没和那个北京人真结婚。“造假”有法律管,这“造真”可是真没人管得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