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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市场必需反思了

(2010-05-18 23:57:51)
标签:

房产

房地产市场

按揭贷款

中低收入

中国

分类: 房地产专栏作品

      在房地产市场层面看,1998年是国人值得记住的一年,那年两项改革永久地改变了国内房地产市场和居住面貌

是住房体系实施全面市场化    具有划时代意义。因为在此之前,全国范围的大部分的老百姓即使有房住,也不是自己的财产,更不能买卖(个别省份在此之前在试行),也就是说,老百姓既无财产、又无股权,是真正的无产者,居住一般靠单位,而不能完全自由支配。但住房市场化改革后,全国全部范围的房子可以私人拥有并能自由买卖,不少老百姓从此成了有产者,同时全国范围允许民营和海外企业正式参与房地产开发。这是国内房地产市场的质变化因为当住房、医疗、子女教育都跟工作单位(有关部门)捆绑在一起时,你一家老少生存的方方面面就都掌握在“他人”手里,这样你就不得不顺从、甚至屈服于外来力量1998年后老百姓在法律层面真真实实有了自己的私有财产——房子,这就是住房市场化改革的意义,也是私有财产的意义,也是国内房地产市场走向市场化的里程碑

是住房按揭贷款制度的推出   1998年底跟住房市场化改革配套推出的按揭贷款,是1950年代后中国普通老百姓第一次能用到的大型金融借贷产品。按揭贷款这一金融产品,缩小了中低收入群体跟富有群体间的生活差距,让中低收入的人也能有机会像高收入者一样,较早买到房子、汽车等,或者买多套房投资。如果没有按揭贷款,市场化后的房地产就只是高收入阶层的市场,不仅中低收入家庭年老之前买不到房,就连其子女,再有出息也没法在恋市场上与较为富有家庭子女竞争,房地产市场化就形同虚设。因此,按揭贷款以及许多其它金融产品,能够从本质上改变中低收入阶层的生活空间,拉平他们跟富有阶层的机会差距,这就是为什么任何限制住房按揭贷款、增加按揭贷款难度的举措,等于要拉大中低收入阶层跟富有阶层的差距,使他们在机会上空间更小。同时,一旦房产是私有并且可以自由买卖,也可以做抵押按揭贷款了,房子不仅仅是老百姓家庭的财富,而且还可以随时转变成资本,使这笔财富不再是死的,而是能再投入生产、消费的资本,进一步巩固房地产市场化的基础。

     1998年的上述两项制度的改革已经改变了中国社会的物质和精神面貌,极大的提升了老百姓的权利和财产意识,也强化个人的自信度,尤其对于日后的房地产市场发展奠定了基础。

     今天来看,1998年的房产市场化和金融改革成功,以至于从那以后房地产市场的需求不断上升,供不应求,房价不断上涨。接下来10房地产市场可谓翻天覆地,现在已经是全国上下人人谈房。近年来,由于社会不断发展,舆论慢慢变成以“呼吁政府压制房价,以实现居者有其屋”为基调。于是,过去几年,当房价上涨时,人们就呼吁政府出重拳,一些评论员还会把买房和爱国连在一起,甚至在社会上“愤青”之风日盛,出现了专以“为房奴打不平”的写手。目前的房地产市场舆论界已经是剑拔弦张的境地,开发商、“炒房者”与所谓的房奴们、愤青们已经好像是势不两立。

     经过几年的一系列的房地产调控,到今天,从历史总体来看,不仅房价越调控越高(波段形态的上升),而且,行政手段差不多已用尽:限制房产交易、持房两年或五年以上才能出售、提高交易税费、规定一家一房、限制外地人买房、禁止外地居民按揭、禁止或限制二套以上按揭贷款......。我在本报上几期的《楼市美国行》中已经详细说过,上述的行政手段措施估计是参考欧美国家的现行办法,而且基本上我们出台的是严厉多了,集中度也较高。但是,如果从市场化和发展的角度看,这些措施当然都是对1998年房改与住房金融改革的倒退。今天,房地产市场的市场性”正如国内的AB股市场一样,越来越怀疑,恐防被冠以“政策型市场”的帽子

房地产市场的反思   综上所述,房地产市场目前的种种矛盾纷纷扰扰,市场化程度正在考验中,而调控的结果近年来也变成有点“一抓就死,一放就乱”的味道。房地产市场已经去到要真真正正、切切底底反思的时候了。

    个人认为,在大方向思路方面,应该站在更高的高度,房地产市场放在整个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长久目标中思考,今天的所有政策举措应该与房地产市场长久规划的蓝图一致,而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也不是过度的行政干预(注意:是过度的,非适度的),政策举措也应该连续连贯,过渡自然顺畅,同时更多的较大范围论证,无论是制定还是执行更公开、更人性化另外,一个重要问题是政策举措之间必须协调统一,不互现矛盾。

另一方面,抛开目前的房地产市场1998年初衷意义上的市场,还是计划经济意义上的政策市不管,今天的房地产市场局面在一定程度上是一些房地产制度、经济制度、税务制度的历史缺陷造成。房价失控的原因一定程度上源于供求关系的发展反复多变,也源于宏观政策的反复多变。同时,也应该清清楚楚的认识到,对于一个高速发展中国家,历史证明:房地产价格的上升是一个必然的趋势,无论其中的上下波动,因此,调控的唯一目的是防止过快上涨,而非“打压房价”,这点必须准确无误,而且在舆论上应该进行有效引导。

在思路的战略层面清晰后,具体的战术性安排才能清晰到位。我认为具体应该反思的有三方面:

(1)税务制度、相关规费方面:目前的税务征收“数量”仍然是各级税务部门的考评标准,而目前我国的综合税率在全球已经处于“先驱”位置。房地产的税费(税收和相关规费)其实真的很高,而且相当部分属于“流转税”,与国际上通行的不同。其实,所有的税费最后还是转接到消费者身上。所以,单纯从房地产方面调控改革,不从税务方面入手减税减负,房价成本中的税费部分是无法降低。参考国际上成功案例,减税减负才是发展市场经济的较好办法,结合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为了舒缓房价上升压力,“流转税”的去留问题值得反思。

(2)“实物分配”形式解决中低收入家庭居住问题:正如1998年的住房制度改革,其中重要是以货币化代替实物化一样,仍以“实物分配”形式解决中低收入家庭居住问题不但是房地产市场的市场化的倒退,也是对1998年住房制度改革的巨大成功的漠视。具本人浅见,所谓的“公屋”制,是参考香港和新加坡,但是,我们为什么不参考更为成熟的欧美市场?现在国际上较为合理而成熟的主流是货币化,“公屋”制早就变成辅助手段(具体可以参考我在本报的《楼市美国行》)。因此,如何解决中低收入家庭居住问题值得反思。

(3)舆论和消费习惯方面:目前的房价与房地产市场问题,不是那些所谓“学者”、“专家”所说那么简单易见的,与政策面、决策层、社会经济制度等等互现关联,千丝万缕。在舆论层面上,目前的房价问题好像都是“无良开发商”造成的,而且现在是愈演愈烈,不少人甚至以发表声讨开发商文章为职业和出名办法的,让社会上的仇视、愤怒情绪不断抬头(近来已经发生了“扔鞋门”)。因此,舆论方面政策层面不应坐视不理,这样影响和谐社会的发展,也不利于普通老百姓如实了解房地产市场的真实情况。而消费习惯方面,目前的“购买住房”还是主流,对于“租住”仍然反感不接受,无疑增加房价上升压力。由此,舆论和消费习惯方面的引导、疏导也应反思。

      正如耳熟能详的大禹治水故事,对于治理房价这个“黄河水”,看来应该更多反思。或许我们应该更多的疏导、引导、减税减压,而非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或是“堵”的办法;在执行层面能够步调统一,法律法规互相协调而不自相矛盾,这样才能让房地产市场真正可持续、和谐、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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