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越落后越需要死刑
(2011-07-20 01:51:30)
标签:
药家鑫
李昌奎
死刑
法治
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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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议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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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个案件,尤其是药家鑫案、李昌奎案,无论原告还是被告,太多悲欢与无奈,让大家对死刑有了更多的反思。
越落后越需要死刑。一个个人得以自由发展享受美好生活的社会,也是死刑不起大作用的社会,因为剥夺自由的监禁对很多人来说与死没什么两样。而一个个体受太多禁锢的社会,被监禁的阻吓远小于现实利益的诱惑。
那到底是等不落后了再来减少死刑呢,还是通过减少死刑来改变落后推动进步呢?中国的很多问题,都陷入这种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争论中,而跳出这种死循环的方法,就是针对每一个问题,来分别解决,法官忠诚于法治断案,而其它的问题,则留有其它人,或者其它方法解决。
我不敢妄下判断谁该死,谁不敢死,我没有那个能力,很多人也没有这个能力。只有法庭上的人知道发生了什么。法律从来不是只是条文那么简单,法治的精神往往就体现在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中。上法学院的人,除了背诵法条,培养理解与思辨能力,懂得关于正义与法治的哲理,对此的认识,也随着社会的进步而不断深入。我又想起那句话,一个人人得以遵守的法律不是因为人们害怕它,而是因为人们信仰它。
更多的人认为,如今司法监督体系不完善,法治不健全,公众信任度不高,很多贪官死缓一路减刑的情况下,死刑的阻吓作用是十分必要的。但这逻辑实在难以经得起推敲,莫非死刑是用来完善法治的?司法监督体系不完善,法治不健全,那就完善司法监督体系,健全法治,怎么可以想着靠死刑来推动一切变得更好?笼统地讨论死刑的存废在当下的确“太奢侈”的情况下,那至少应该要求法官专业判断,全社会尊重法治。
很多问题,谈到最后又绕回建立和健全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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