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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村官”职务侵占何时休?

(2013-11-26 21:32:04)
标签:

深圳股份合作公司

职务侵占罪

深圳房地产律师

颜宇丹

房产

深圳“村官”职务侵占何时休?

 

深圳“村官”职务侵占何时休?

 

深圳“村官”职务侵占何时休?

     2004年,深圳成为全国第一个没有农村的城市!原镇、村陆续挂牌成为街道办、社区,全体原村民转换身份成为城市居民,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股份制改革成立深圳特有的股份合作公司。经过了这些年的发展,由于股份合作公司董事会成员文化素质普遍不高,法律意识薄弱,屡屡出现侵犯股东权益的情况。

 问题集中出现在土地方面:一是违规转让土地,股份合作公司董事会未按《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召开股东代表大会进行集体表决通过,违法转让土地;二是虽通过合法程序转让土地,但未进行及时分红;三是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公司非法侵占原村民土地不予归还或补偿。
 深圳已出现多个股份合作公司董事长因被股民举报被判职务侵占罪的刑事案件,因涉案金额巨大而引起社会强烈关注,笔者颜宇丹律师也曾代理过这类案件,今年我作为深圳电视台《法观天下》节目嘉宾律师参与拍摄了几期关于股份合作公司董事长被举报的节目。我想,政府在进行城市化改革的同时却缺乏对股份合作公司的监管,如果不能引起有效重视,这类案件还会层出不穷,甚至影响到社会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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