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申请书
(2011-12-28 23:2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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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申请书民事判决书深圳房地产律师颜宇丹房产 |
委托代理人:颜宇丹,广东圣方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13322992959、13632728703。
被申请人:张某,女,汉族,身份证号码:
请求事项:
1、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责令被申请人履行(2011)深中法民五终字第
2、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房屋买卖纠纷一案,业经深圳市X区人民法院于X年X月X日作出(2011)深X法民三终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解除李某与张某签订的《深圳市二手房预约买卖合同》;二、张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李某返还定金人民币
深圳市XX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