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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在线】买房后悔权搅浑楼市多此一举

(2009-06-14 22:05:10)
标签:

法律

房产

新消法

律师在线

买房后悔权

 

新消法买房后悔权概念一出,一石激起千层浪

此举旨在提高广告欺诈的违法成本,专家如是说

劳动合同法过度保护弱势群体造成的恶果还未消除,新消法又重蹈覆辙

本来置业拥有新房是件快乐的事,有了后悔权制度冷静期不冷静

买卖成交后尽琢磨着可以后悔的事,挑三捡四便真的后悔了

 

 

老百姓眼中开发商奸诈无比,可无理取闹的业主也并不鲜见

逢房价下跌之时,以质量问题等等为由退房

购房者拒收入伙通知书,恶意拖过期限反咬开发商延期交房要求退房

一栋楼修得再完美也众口难调,总有收房后不满意的

尤如我们女人买衣服,一时冲动买回来却束之高阁压箱底

若再赋予消费者随意废约的权利,使得合同关系变得不确定

 

 

具有后悔权的合同是一个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即到期时不后悔才生效

还是一个试用合同,试用期届满买受人无异议才为购买

民法通则中有禁止权利滥用原则,规定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合同法中有鼓励交易精神与维护交易稳定性原则

而新消法有悖民法和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不能从法律层面上保护不诚信行为,为了解决一个问题导致更多问题

 

 

违约方根本违约时非违约方才有解除权

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而订立的合同方可撤销

如果签订时意思表示真实无上述情形存在,岂能想撤销便撤销

买卖合同为双务合同,于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进行

无条件后悔权的法律术语是任意解除权,这种合同称为可撤销合同

假如实施后悔权,将造成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

 

 

房屋买卖的法定解除权早已散见于各部法律法规中

有合法理由退房开发商都能拖就拖能赖就赖,后悔权又能真正保护消费者多少

后悔退房不成引发诉讼又将浪费多少司法资源

若被投机客利用,价跌时就后悔无条件退房,价升时便不后悔

将造成市场交易的低效率性和交易成本的浪费

 

 

买房后悔权弊大于利不可行

立法者,请进行充分市场调研后再颁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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