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1唐氏先茔附青莲尼塔发隐
(2024-01-31 16:24:58)分类: 印光大师 |
371唐氏先茔附青莲尼塔发隐
每个人都可以成为尧舜那样的圣人,每个人都可以作佛,因为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每个人都具有和佛陀圣人一样的心性。之所以没有成为圣人或佛陀,是因为有人自甘卑劣,不愿意奋发向善,这是不肯去做,并不是真的做不到。《礼记· 礼运》中说:“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死亡贫苦,人之大恶存焉”。意思是:饮食与男女情欲是人类最大的欲望;死亡与贫苦是人类最厌恶害怕的事。所以有志成为尧舜、有志作佛的人,一定不会用死亡贫苦的恶果,来换取饮食男女的享受。所以孔子说:“志向远大有德行的人不会为了生存而损害仁德,宁愿舍弃生命以成就仁德”。孟子说:“生存是我所想要的,仁义也是我想要的,当二者不可兼得的时候,宁愿舍弃生命而成就仁义”。
关于这个道理,我在大成庵的青莲尼师处深有感触。青莲比丘尼是江苏武进县西郊某姓妇女,青年时出家为尼,精修梵行,受到远近善信的钦佩敬仰。清朝咸丰十年(1860 年),贼兵攻陷常州,青莲比丘尼穿上袈裟礼完佛,投入庵前的水池中自溺而亡,等到贼兵来时,庵堂和村落都成了焦土。过了几天,有姓汪、姓邵的二位乡人,偷偷回来探视,看见青莲比丘尼的尸体浮在水池中,二人敬仰她的美德清操,等到夜深时,捞出她的尸体,草草埋葬在庵堂的地基上。
过了十六年,光绪皇帝改用新年号那年,唐驼的父亲唐恂之去世了,唐驼的母亲邹恭人筹措了数十千圆,为唐父买了块埋葬的地方,就是当年大成庵的地基。村人想要卖地,偷偷将青莲比丘尼的遗骨也埋在他们所购的地基内,堆成一个小坟墓。唐母邹恭人详细考察了青莲尼师坟的由来,不仅不嫌弃,还很是敬仰。每年祭祀扫墓,都带着唐驼两兄弟兼带着祭扫青莲尼师的坟。邹恭人那时候正当盛年,居贫守节,独自抚育子女,家计不是很充足,靠做针线活以及帮别人浣洗衣服来勉强度日。当时唐驼的哥哥唐光盛十一岁,唐驼只有五岁,妹妹刚刚三岁,孤苦零丁,苦不堪言。邹恭人勉力支撑,却没有荒废对兄弟二人的养育教导,让他所都成长为德才兼备的人。邹恭人的处境虽然与青莲比丘尼不同,但她的美德贞心与青莲比丘尼不相上下。
光绪二十八年(1902 年),邹恭人离世,与唐恂之合葬一处。唐驼兄弟分别任职在不同的地方,二十多年没有一起祭扫过父母的坟墓。到了民国十年(1921 年),唐驼的哥哥辞官回乡,唐驼也从上海回到常州,两兄弟一起回去祭扫父母的坟墓。发现青莲比丘尼的坟不见了,询问当地人,才知道是因为影响耕种,被移到桑田里去了。唐驼与哥哥商议:现在我们还知道这位比丘尼的仁德事迹,还想着要保护她的坟墓。但如果不想想办法,将来她的坟墓就有可能被推平而暴骨荒野了。并且汪公和邵公二位前辈冒着风险安葬了青莲比丘尼,我们的母亲也带着我们兄弟俩年年来祭扫。如果我们对她的墓置之不理,不但有愧于汪公、邵公二位前辈,也大大得罪了母亲,我们不能让这种遗憾的事发生。于是兄弟二人择吉将青莲比丘尼移葬到自已父母的坟中,又为她建了一座石塔,上面写着“大成庵青莲尼师之塔”几个大字,石塔背面题记:“尼服袈裟殉难,其志行可想,特迁遗骨葬我父母茔内,唯愿世人共相保护之”。唐驼这么做的意思是,将来唐家的子孙可能搬迁到别处,也有可能断绝后代,想要做长久之计,还是要求世人保护才行。有人劝唐驼说这样做不合宜,唐驼说:“这位比丘尼是佛门真正的修行人,活着的时候被远近乡人所景仰,盗贼来时她穿着袈裟投水自尽,这种行宜与古代的仁人义士差不多。况且我母亲素来钦佩青莲比丘尼,令我们兄弟祭扫她的坟墓,现在将她葬在我父母的坟内,就如同请了高僧到家里供养一样,有何不可。并且这位比丘尼具有这般懿德清操,可能早已超凡入圣,若是我父母常常亲近在她的身旁,还可以承蒙她的慈悲愿力,得以超出三界轮回,投生到西方极乐世界,所以这是我的祖先、我的父母乐意做的事。孟子将“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人称为大丈夫。象青莲比丘尼这样的人,生前舍弃了饮食男女的大欲,长斋奉佛,精修梵行。死后又立下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的大节,以期不辜负自己的性灵,不玷污佛陀的教化,成为人天的榜样,消弭末世颓废的风习,这难道不是女中大丈夫吗。唐驼为青莲比丘尼建塔的行宜很合适,又遍求名人为此塔题写赞文,以期阐发青莲比丘尼不为人知的美德光辉,以维系今后的世风不坠,因此我特意写下此文阐发其中的隐含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