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最近印发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中破天荒地摆明了一条:“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此言一出,网论大哗,有网民指责教育部太雷人,创造了本世纪最大的笑话,教师批评学生天经地义,还需要认真作出规定吗?
猛一看是笑话,细思量是无奈。学校是教育人的专门机构,教师在课堂上在校园里不但要传授知识、解疑答惑,发现学生在品行上有差错,也要及时进行纠正,这才叫教书育人。要纠正学生的不良行为,肯定要对其开展批评,有时还是严厉的批评。然而,今天的学生批评得起吗?
一对夫妻只生一个的政策有效地控制了我国的人口增长,但又造就了多少个小皇帝。独生子女在家庭中享受的溺爱,养成的以自我为中心的观念自然带进了学校。读好书考好成绩进好学校上好大学,教师在灌输家长也在灌输,这一点上教师和家长是一致的。但,我的孩子乖不乖,品行上有没有缺点,家长就不一定认可你教师的。题做错了,被教师打叉,考试不及格,被教师打了50分,家长不敢横,因为那是公理。但你批评我孩子撒谎,批评我孩子偷别的学生的东西,那你当教师的试试,十个家长七个不承认,都护着孩子说,老师,你偏心眼!更有极端的,要是有个别学生被教师批评了,自尊心过不去,或出走,或自杀,那就热闹了。家长找学校要人,亲朋好友一大帮,把校长室占了,搅得学校没法上课。要真是死了,当事教师你得披麻戴孝,甚至告上法庭。
面对这种只能教书不能育人的现实,很多中小学教师都采取回避的办法。科任教师只讲课,个别学生有不遵守课堂纪律或其他违规行为,向班主任转达。责任都在班主任身上。重点学校由于学生上进,校风好,班主任一般敢管敢批评。一般学校学生良莠不齐,校风较差,调皮捣蛋的学生也多些,加之家长们想的是孩子读书不行,不出事就可以了,常护着,教师也不想管,不想批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众所周知,学生是需要教育的。所谓“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表明了教育好一个人比传授给他知识更难。但是,当我们的教师都不敢或不愿批评学生,我们的学生都不愿或不接受教师的批评的时候,这书还能教吗?这学校还能办下去吗?教育部的官员们并不弱智,那里是人才汇聚的部门。教育部之所以要作出班主任有批评学生的权利的规定,也就是给学校撑撑腰,给教师打打气,再有家长们打上门来,你把教育部的新规定高高举起使劲叫:“我批评学生是有红头子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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