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异味水”达标暴露监管责任不达标

(2014-03-25 10:32:41)
标签:

杂谈

 

 

去年某环保局局长的“红小豆”理论,恐怕大家还记忆犹新。河北沧县张官屯乡小朱庄的地下水变成了红色,近700只鸡喝后死亡。村民连400米深的井水也不敢喝,因为也是粉红色的做饭只能用纯净水。然而,当地环保局局长竟然信口雌黄“红小豆”理论,声称“红色的水不等于是不达标的水”

水的颜色成了红的,眼看着都不达标,人家硬说“达标”,这是自欺,更是欺人。

无独有偶,近来,多地自来水出现异味,百姓无法引用,但检测机构给出的检测结果同样是“达标”。

这真是咄咄怪事。引用水本来是无色无味的东西,有了臭味、怪味,或者颜色,普通人用鼻子都能闻出来,用眼睛能看出来,这样的水,肯定不会达标。而检测机构却硬说是“达标水”,分明是“睁眼说瞎话”,难道先进的专业监测设备,还不如普通人的眼睛、鼻子管用?

“异味水”达标,充分暴露监管责任不达标。“水是生命之源。”水污染,比土地、空气污染的危害更大更直接。监管部门理应高度重视,恪尽职守,严格检测,来不得半点马虎。否则,就是对广大人民的身体健康不负责任,就是漠视众人的生命。天理不容!

“异味水”只所以能成为“达标水”,与其说是有关部门想安抚公众情绪,以免引起恐慌,不如说是想撇清关系,避免引火烧身,甚至是利益使然,为供水单位打掩护、“捂盖子”。不论哪种情况,都是渎职失职、甚至是犯罪行为。

引用水不达标很可怕,更可怕的是监管部门的不作为,监管人员的冷漠、麻木、包庇,甚至沆瀣一气。这些年我们的环境治理为何难见成效,甚至日益恶化,难道不值得深思吗?

显而易见,监管职责不达标,才是最可怕的!因此,必须在“向污染宣战”的同时,也要严加问责,以儆效尤。“红小豆理论”的炮制者因失职渎职受到了应有处罚,起到了较好的震慑效果;那么,让“异味水”变成“达标水”的责任人也应该受到责任追究,既能起警示作用,也给公众一个交待。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