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两会,医院院长职业化又一次浮出水面。中国医院的院长能不能走职业化的路子,已经不是禁区了,探索并放开这个新领域有了更多的意识支持。
要打破单一由医学专业技术人员做院长的惯例,在中国医院实行院长职业化可能是这个领域最后一个管理命题。美国医院院长的职业化已经开始了八十年,一些中等发达国家及台湾地区也有近三十年的历史。院长职业化得到国际社会广泛推崇,其动机和出发点都是来源于管理专业化。随着我国医院纵深管理的需求,职业化的引入只是时间上的问题。
但是,我国的医院要探索并实行院长职业化,道路不一定很平坦。有两个问题亟待解决,首先要突破“观念关”。医院是关乎人命的密集型高技术领域,社会普遍认为医疗人才的选拔、学科的培植、科研的开展、过程的控制等等,都需要行家里手来把控,非临床专业人员管理医院,容易偏离技术发展路线。观念的滞后,甚至影响到医院内部对非临床职业院长的认同,导致对院长职业化的不信任。其实,院长是管理专业化的概念范畴,一个体系完善的医院,分工与负责决定管理的效果。相反,让一个纯粹的专家做院长,要去平衡自己的专业与管理之间的关系,消耗了技术人才不去评说,还存在诸多弊端。
其次,院长的行政任命制是一道难以突破的“政策关”或者“体制关”。现行的任命制,既要求院长对医院负责,更要对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院长的人事、财务和投资发展决策权都将受制于行政主管部门,自主权受到极大的限制。可以肯定,中国医院院长的“自由人”身份短期内还无法实现,也不具备突破机构和组织约束的推手和动力。反观国外,他们的职业化院长,并没有固定的人事隶属关系,只需对受雇的医院和自己职业化的未来负责,其责权利能够得到充分体现。
院长职业化越来越近,但不能简单地认为是由非临床专业的管理人员来做院长。医院院长的职业化,也不一定是要立即全面推行职业院长制。鉴于我们目前的情况,待观念和体制上的问题逐步得到解决后,先在医院的一般管理层试行再推广到核心层为好。
注:本文2015年3月10日《医院管理论坛报》头版已刊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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