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年,悲催的城管成为网民吐槽的过街老鼠,千夫所指。
仅仅在湖南,临武城管打死瓜农、东安城管群殴商贩、衡阳珠晖区城管打人等频繁暴露在网络。再放眼中国,只要在百度里输入“城管暴力执法”,单视频就有2460多个,相关结果373万条。有人调侃,伊战美国大兵战后感言:当漫天飞舞的板砖和无数看不清来路的拳脚疯狂袭来,我们真不敢想象这只是经过中国城管训练的伊军小分队。
同样在百度,“医患纠纷”出现371万个搜索结果,数量上与城管打个平手。但我发现,城管作为后起之秀,暴力指数、发展势头和影响力超越了医院,媒体给予的关注越来越高。似乎,打倒了城管,中国的民生问题彻底解决了。由此看来,恶名昭著的城管凭借他们的勇敢,义无反顾地掩护了医院突破重围,开始让万恶不赦的白衣狼悄然卸掉恶名。
中国城管真就是妖魔吗?医生全是白衣狼?我相信这中间绝大多数是好的,但不排除城管或医生中有个别败类。以网络的名义将这些人统统“打死”,是我们这个社会需要的正能量吗,显然不是!北京商贩捅死城管,哈医大医生无辜被杀,网络却还有人在不分青红皂白地同情凶手,说是弱者的反抗。腾讯网在转载哈医大医生被杀的报道后面,竟然有4018人在网站设置的“读完这篇文章后,您心情如何”的投票中选择了“高兴”,占到总人数的65%,哀莫大于心死。
就城管而言,他们是国家城市管理法规和条例的执法主体。在执法过程中,理应享有与国家其他法规条例同等的执法尊严。现实中,很难得到被执行对象的响应和配合,只好在纠结中纠结。一方面城市管理有目标任务,于城管而言,有法不究也是过;另一方面老百姓生活有困难,生计所迫情有可原,在你来我往的交织中拉锯,冲突往往发生在多次城管劝阻无效后的处置环节。在城市里摆摊设点,绝大多数是生活所需,某些时候甚至也是城市所需,作为劳动者理应得到社会的承认和尊重。
但是,城管的另一边是城市管理法规所迫,某些时候也是市民所盼、政府所期。这样,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与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存在诸多矛盾,谁来平衡。保护城市不保护城市管理者的尊严,城市的秩序就无从谈起,城市的美就不复存在。如果城管在依法纠正或友好制止的情况下,我们还可以放任被执行人肆意妄为,就不如取消城管这支队伍。
医患纠纷亦如城管,愤恨之气气不消停,汹涌之势势不可挡,此起彼伏伏而咶天。沟通、退让、防范、治理之后并无衰减之势,医殇城殇如有国殇之痛。当前,社会矛盾很多,教育、卫生、住房、就业、改制、司法公正、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仅仅靠同情解决不了问题,需要多管齐下的方针。政府部门先检省,公众传媒去倡导,构建有法有爱的人文环境。同情弱者乃美德所需,但同情犯法则会乱了天伦。公平的社会需要平衡各方诉求,因为社会关系的彼此关联的。既然强调法治就要给法律应有的尊严,舆论的压力和愤青们吐槽,政府不必无原则地退让,需要技术上的“疏”,亦要坚持法律,敢于在原则上“堵”。否则花钱买回来的平安不会长久,让口水淹没了正义会成为整个社会的痛。
必须声明,同情弱者是必须的。但是,绝对不能同情犯法,要让社会和谐有序的发展,没有真正惠及利益各方的公平绝对是社会之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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