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紧张的医患关系并没有因为和谐社会的建设而缓解,患者或是医闹打砸医院、伤害医务人员的事件频频发生。医患纠纷“敌对化”程度不断升级,于是,各地医院正紧锣密鼓地建立警务室,旨在及时高效地调处医患纠纷,处置群体性的突发事件。
就在三级医院的警务室全部布满后,5月4日,卫生部又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协调公安机关向二级以上医院等重点医疗机构派驻警务室,配合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的涉医违法犯罪行为。
然而,以前的三级医院也大多设立了警务室,医患纠纷并没有因为警务室的设立而减少。医务人员被杀被害的那些医院大多有警务室,警务室成了警务摆设。2009年6月16日,北京市北大医院,丁医生拒开假证明被砍5刀;2009年6月21日,福建省南平市第一人民医院,数百名医闹拘禁、凌辱、殴打医护人员轰动医疗界;2012年3月23日,哈医大一院一名男子突然闯入医生办公室,抡起手中的刀砍向正在埋头工作的四名医生,导致实习医生王浩死亡;2012年4月13日,北大人民医院耳鼻喉科发生扎伤两位医生的恶性案件;4月28日下午1点左右,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南院,一女医生在自己办公室内被杀,凶手目前逃逸...可见,警务室并没有阻止恶性事件的发生,甚至没有降低医患纠纷的发生频率。
警务室通常是设置在社区,目的是与基层组织建立密切联系,充分利用社区资源,组织社区单位和群众,发挥群防群治的作用。现在,由于医患纠纷频发和医闹的介入,基于“警务下沉、阵地前移”构建和谐社区的需要,将警务室设置在医院,这其实是万般无奈之下的无奈之举,主要目的只有一个,即现场处置医患纠纷。
其实,初期的医患纠纷大多属于民事调解的范畴,社区的司法调解员就足以解决问题。就算有医闹的介入,按照2001年8月23日卫生部和公安部关于《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维护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规定执行就是。笔者仔细阅读了2012年《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内容与2001年的《通告》并无多大出入,最多不过是一副新药而已。现在硬要把警察拉进医院,由医院提供场地供警察使用,客观上会误导患者,患者认为医院养的警察能够保持中立和公平吗?这个道理连医院的人自己也很难解释得清楚。政府在医院设立警务室,初衷是好的,要体现警察的服务职能,通过服务来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出发点也没有错。但事实上,光靠服务并不可能解决法制上的问题,法制的问题还要靠法制来解决。
把警务室设在医院是特殊情况下的权宜之计,既分散了本来就稀缺的警力,又会增加社会运行成本。设想,学校学生受到伤害设警务室,幼儿园的孩子绑架了设警务室,重点工程有上访阻工设警务室,警察能够忙得过来吗?医院的社会治安环境远比学校、幼儿园复杂,一个警务室可能还解决不了所有的问题。医院是今天民生时代矛盾较为聚集的地方,医院甚至也可能在为其他部门受过。除了设立警务室外,我们难道没有更好的办法来应对吗?
首先,要构建和谐的社会环境,保障患者和医者都有尊严。媒体在医患之间要架起一座友好沟通的桥梁,做医患之间小摩擦的化解者或者和事佬,重建医患之间的鱼水关系。让患者有尊严地来看病,让医生有尊严地帮你治病。个别医务人员的不良行为并不能代表一个群体,部分医闹也不能代表所有民众,媒体不能放大个案来吸引眼球制造轰动效应。医学是人类永远也无法掌握的自然科学,之所以无法掌握,在于它的不断变化和不可知性。我们不能指望医生包治百病,但要鼓励医生树立包治百病的信心,一旦信心没有了,信任没有了,悲哀的不只是病人,是整个社会。
其次,提高社会职能部门的行政和办事效能,但也要正确理解时间和效能的关系。医疗事故的鉴定是患者解不开的节,时间长、程序复杂、信任度打了折扣。在现有的医疗何行政体制下,医院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关系也很难让患者相信自己能够得到公道,因为医院院长是卫生厅(局)任命的。基于技术的原因,医疗事故专家鉴定组的成员都是医生,患者会认为医生之间有默契有共谋,从而加深本来对医生的偏见。法律诉讼渠道确实是一个漫长而又曲折的过程,诉讼不如闹腾不是没有道理。我们要让老百姓懂得法制途径解决争端,需要一定的时间和程序,无原则地一味缩短时间、简化程序可能会导致新的不公平。能不能够套用以前南海的争议解决方案,“搁置争议”,欢迎监督。
第三,依法办事,严格执法,正确理解“稳定压倒一切”,依法办事才能保一方平安。医患双方的尊严应该是要有法律基础的,守法才能得到尊严。医务人员也好患者也好,谁违法谁犯罪就要依法追究谁。稳定不可能靠妥协来换取,打砸医院加害医务人员的现象得不到遏制,是科学和生命的悲哀,社会必将倒退。从医务人员的从业操守来看,医德约束不了的由法律来约束,不姑息才能有所警示。“稳定压倒一切”是特殊环境下的特殊举措,今天绝不能拿姑息来换取平安,姑息和妥协换来的平安只能是暂时的。医院是治病救人的地方,更需要祥和安定的环境。为此,医患双方都要接受法律的约束,构建长治久安的诊疗环境,必须要有长治久安的法制体系做保证。
第四,消除患者的顾虑,将医院警务室还给社区。医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光靠警务室是解决不了问题。警务室设在医院,表面上对医闹起到了威慑作用,但客观上也增加了医患之间的不信任,让患者有敬而远之的心理负担。实际上,医院的警务室很少有警察坐镇,空庙里就算偶尔有和尚也是临时派遣来念经的,怎能让患者相信这和尚的功力呢?一个过客怎能处理好纷繁复杂的纠纷呢?“有困难找警察”不能够成为医院单方面的“有纠纷喊警察”,警察不是为哪一方“站场子”的角色,警察要以公正的身份出现在医患双方的中间。警务室退出医院,并不是要弱化警察在处置医患纠纷中的作用,恰恰相反,是为了增加患者信任的砝码。真有医闹来了,警察依法打击的底气都会足些。
警务室进入医院谈不上是管理创新,把它当做一种尝试或探索对谁都可以交差了。时间和实践都将证明,警务室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医患之间的矛盾纠纷,只会衍生更多的新问题。用警务室来保卫医院,既不现实又不合法理,那只能是社会管理的倒退。随着法制环境的不断成熟,退出医院是迟早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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