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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两重天?(原创)

(2009-11-13 14:10:38)
标签:

独生子女父母

工龄

知青

三胎

杂谈

分类: 妄加评论

   10月22日出台的《湖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规定:城镇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符合条件的,每人可获得5000元一次性奖励。由于文件所述的奖励只针对城镇居民,看完后,我没有一丝高兴劲,刚刚废除的交通事故赔偿城市农村“同命不同价”,似乎又在敲击我的心。

   为什么要制定这样的文件呢,无疑是要体现党和政府对独生子女家庭的关心,鼓励和倡导“只生一胎”,用更加人性化的理念引导人口控制。不知道是不是《潇湘晨报》(2009年11月11日A04版头条)没有准确的解读文件,还是另有细则还未公布。看完奖励的具体操作,我倒抽一口冷气,最应该得到帮扶性奖励两类人群根本无法享受这样的美餐---城市下岗职工和农民!

    仔细盘点一下城乡差别,能够清楚看到,因为政策的原因,在人为地制造城市和农村的差别。70年代的“回乡青年”(农村回乡务农的知青)和“下乡青年”(城市到农村插队的知青)在参加工作后计算工作年限的时候,昔日干同样的农活,“回乡青年”在农村期间不计算工龄,也意味不算工作,“下乡青年”则享受工龄待遇;80年代的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农村与城市居民“同命不同价”;90年代农村子女随父母进城读书,高额的“建校费”硬是将农民子女敢到了乡下;21世纪初,农民长期受农产品低价的困扰,好不容易等到猪肉涨价了,政府马上抛出储备肉平抑价格,保护的仍然是城里人的利益,结果是养猪的农民还是别想赚钱...同一个蓝天下,人为地制造不同的阳光,累了身体的农民和城市下岗职工还要为这样的政策再去累心。

   我们有些官员喜欢将自己管理的地方说成“我的”,我的地盘想当然是我做主了。需要问一问,制定这样的政策是不是认真地做过调研?有没有邀请农民代表参与?我们能不能实行政策发布前的公示?考虑了政策执行后的连锁反应和老百姓的感受没有?试想,这样的政策一旦实行,同样的独生子女父母,真正最需要支持的人得不到补助,传递的信号是你们可以放开生二胎三胎,就算你们不生也不会给你5000元的奖励。

   财政是驻足在城里,也是由城里人在掌管。但千万不要忘记,创造这些财政的人,大多数是那些你们忘记了补助和奖励的人。请万万不要疏忽遗漏应该奖励的任何人,否则,会人为地制造独生子女两重天的寒心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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