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南浔某派出所的两名协警酒后轮奸醉酒女,南浔区人民法院创造性地开创我国司法审判实践的新局面。他们很人性、很难得、很蹊跷、很大胆地采纳了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将轮奸淡化成强奸,定性为“临时性的即意犯罪”,对犯罪嫌疑人给予了三年“试探性徒刑”(新名词,待审定)。
这起案件的审判既是我国司法辩护人的伟大胜利,又是法院从人性化出发的一次重大司法实践,反映了我们律师队伍已经形成了勇于创新的临时性局面,表明法官和律师的关系达到了空前绝后的默契,和谐社会的建设在司法界出现了典型的、示范性的重大成果。
“临时性强奸”概念的出台,是法制人性化和法律艺术性的结合,会不会在浙江南浔区为“临时性贪污”“临时性杀人”“临时性投毒”“临时性黑恶势力”“临时性绑架”等铺平道路,现在还很难说。不过,该市中院依照法律程序,启动了对“协警强奸醉酒女获刑三年”一案的调卷审查,如果中院改判,那也只能算南浔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属“临时性的即意糊涂”。
南浔个别法官的文字意识流游戏玩得相当了得,但要注意场合,法庭上就万万演不得戏。否则,这种“临时性的即意糊涂”就会导致“长期性的灾难贻害”,司法公正将在你们的即意创新中毁灭。
链接:
中央电视台http://shiping.cctv.com/20091103/101116.shtml“临时性强奸”是法制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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