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翎
2015年高考在即,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日前联合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暂行)》。这是我国第一次从国家层面对残疾人参加普通高考而专门制定的管理规定。(《人民日报》5月17日)
无论是先天还是后天的残疾,都是当事人终身要去面对和承受的苦难。对于他们而言,上学、就业都需要比常人付出更多的努力。尽管近年来,在我国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得到了越来越多的保障,但是,能够圆梦大学的残疾人仍只是凤毛麟角。2014年,全国有8500余名残疾人进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再加上1000多名进入特殊教育学院学习,圆梦大学的残疾人仅万名。而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显示,中国残疾人总人数为8502万人。现行的特殊教育体系虽为部分盲人学生提供了上升通道,但相当有限。
相比普通人而言,残疾人更容易陷入贫困。“知识改变命运”,对于他们而言同样适用。2014年,盲人李金生参加普通高考,被视为“破冰”者之一,他的残疾人朋友甚至将他视为“英雄”,为其举行了参加高考庆祝仪式。尽管面对“中国第一张盲人高考试卷”,他交了两门白卷,考语文时,他第一题没摸完,考试结束时间就到了。他的励志故事并不圆满,但是对于探路盲人高考,具有参考意义。上述《规定》根据残疾人的生理、心理特点,为他们订制更人性化的考试便利。比如提供现行盲文试卷,提供大字号试卷,可自带特殊桌椅,优先进入考点、考场等。确实可谓是给残疾人参加高考打开了“绿色通道”。
不过,能够更加便利地参加高考,只能算是这一群体迈向普通高校大门的第一步。
2014年8月3日,福建漳州龙海一中的一名残疾女生刘婉玲在高考中考了549分,但被报考高校最终以退档处理。据校方称,退档原因是不符合录取中的体检条件。这位双腿残疾的姑娘以纸巾拭泪的新闻图片至今看来仍触动人心。可见,无论怎样过关斩将,无论在考试上给予多大的“通关”便利,仅体检不合格一项,便足以使其梦碎。
因而,在残疾人享受平等教育权这一点上,还需要从大学的招录规则、专业设置等多方面予以考量。在招录规则上,《教育法》明确规定: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1990年公布、2008年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明确:“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当然,公平的招录也取决于高校的软硬件设置,为其因材施教需要特别的专业课程,如电子商务、针灸推拿等,而目前,针对残疾人开设特殊专业,设置特殊教育学院或开设残疾人远程教育项目的还只是少数院校;在硬件设置方面,残疾学生能否在校园内畅行无阻,同样需纳入考量。
可见,助残疾人推开大学之门,后续的路还要更多配套和保障,对于教育部门而言,这也是一道考题。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