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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快评)让领导知道真相的成本有多高

(2015-05-08 00:52:21)

苑广阔

 

  因为一起土地行政复议案,浙江衢州江山市四都镇金山村第五、第六村民小组将衢州市政府告上了法庭。6日上午,这起案件在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这本是一起不算复杂的案子,但衢州市常务副市长赵建林庭审一个多小时全程出庭应诉,让案件变得不同寻常。该案成为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后,衢州市首例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钱江晚报》5月7日)
  这起“民告官”案件在当地引起了极大的关注度,一则,“告官不见官”一直是行政诉讼案件中备受诟病的问题,二则赵建林副市长是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浙江省“民告官”案件中出庭应诉行政级别最高的官员。而案件经过媒体报道以后,也引起了当地司法机关及社会各界的一致点赞。
  客观而言,副市长出庭应诉“民告官”官司,确实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不管是对于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还是对地方政府和官员依法行政,都会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而且村民以法律为武器,把政府告上法庭“讨说法”,实际上也是老百姓法治观念增强、学会依法维权的体现,和原来的“信访不信法”相比,当然是一种值得肯定的进步。
  然而这起官司中透露出的一些信息,也让人产生了另外一种况味。面对副市长作为被告方出庭应诉,作为原告方的当地村民显得很激动,他们表示能够让市领导知道真相就足够了。村民老郑说:“以前告官没有见到官嘛,这次见到大领导,就想把事情真相告诉他,希望能够给我们一个公正的处理。”这话令人五味杂陈。
    牵扯出这起“民告官”官司的是一桩20多年前的征地纠纷,案情并不复杂,却历经当地多届政府久拖不决。那么疑问就来了,一,当地政府为什么在长达20多年的时间里迟迟不予以解决从?这么长的时间,村民们又遭受了多大的利益损失?二,要想让“大领导”知道真相,推动问题的公正处理,是不是非得耗费司法资源、把政府告上法庭不可?
  换言之,村民为了寻求问题的解决,付出了巨大的时间成本,国家也因之耗费了大量的司法资源。而无论是当地政府之前的历任领导,还是现任领导,如果能够真正从百姓的利益出发,是完全可以避免这起“民告官”官司,早点让百姓的利益得到维护的。当社会各界为副市长出庭应诉“民告官”案件纷纷竖起大拇指的时候,这位副市长可曾意识到,村民们为了见到他、让他知道真相付出了怎样的成本。而为这种成本埋单的,除了当地利益遭到损害的村民,还有政府的公信力。
  从“告官不见官”到“告官见官”无疑是一种进步,村民敢于把政府告上法庭也值得称道,但并不表示官民之间所有的纠纷都一定要通过打官司来解决。如果政府在被百姓告上法庭之前,就能够做到依法行政,能够从百姓利益出发来考虑问题,很多“民告官”官司是可以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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