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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想当快递员,有何不可?

(2015-02-02 00:48:08)
白翎
    刚大学毕业的吉林籍女孩马玉在京应聘快递员,试用两天后遭拒。近日,马玉起诉了“北京市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下称北京邮政速递),认为其在招聘时存在性别歧视。目前,顺义法院已进行立案。(《新京报》2月01日)
    现如今,对于“剁手族”或“败家娘们”来说,每天收数个快递包裹,那都不是事儿!在其每天必见的快递员队伍中,更多的是“快递小哥”,主要是因为快递员这一职业属性使然,风里来雨里去、搬运快递包裹也是件体力活,固然男性更具优势。不过,虽然女性快递员比例较小,但也并不新鲜。愿意进入这一行业的女性,大抵也是做好了吃苦准备的女汉子。《重庆时报》报道过当地的一名女快递员,其收入和男性快递员相当,达六七千元每月。按照常规,送快递是按件提成,可见其胜任这一职业的能力并不亚于男性。《华西都市报》报道过的一名女快递员更是自信地宣称:“我证明了,女的也能干快递”。可见性别并非体现体力劳动工作能力的决定性因素。
    更何况,女性快递员在某些方面还具备一定的比较优势。例如比较好说话,与客户的纠纷也少些。在极少数快递员骚扰乃至伤害女收件人的案例中,其性别毋庸质疑,是为男性。而女性快递员上门,相对而言会让单身的女性收件人有更多的安全感。因而,近年来,也有过打破汉子“垄断”、缩小快递员性别比例的尝试,备受争议的人人快递一度就宣称,其全国范围内的注册自由快递人中,40%为女性。上海还出现“宅男送”之类的公司,专推美女快递服务,以此吸引“宅男”眼球。一位叫做罗四萍的娇小女孩,去年还被武汉市邮政管理局评为武汉市“最美快递员”。如此种种案例都说明,女性之于快递员职业并非绝对相斥。
    因而,不考察应聘者的主观意愿和身体素质,不了解其是否做好了吃苦的准备,就拿性别说事,毫无理由。这位应聘快递员的女大学生,自称“虽然辛苦,但觉得做得来。”,并获得了主任口头同意签约,还做了入职体检,可见无论是主观和客观条件,她都能够胜任这一工作。所谓的“总公司不批准签约”,显然是刻板成见主导的性别歧视作祟。
    2014年6~7月,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副研究员杨慧带领她的团队,在北京市、山东省、河北省的3所“985”、省部共建和普通高校进行了一次调查。结果显示,高达86.6%的女大学生受到过一种或多种招聘性别歧视,被访女性平均受到性别歧视的次数达到了17次。
    如此高发的就业性别歧视,一方面来自企业管理者的传统性别观念,另一方面,也与我国反歧视法律法规不完善有关,可操作性弱,未明确具体的违法后果。同时,更多遭受就业歧视的女性选择沉默隐忍,也助涨了这种风气。恰恰是诸如马玉这样敢于维权的女性,让人们关注到就业性别歧视现象。2013年,有被称为“中国就业性别歧视第一案”的曹菊案。2014年6月,因感觉在应聘中受到性别歧视,黄蓉(化名)以平等就业权和人格尊严权被侵犯为由,将招聘企业“杭州西湖区东方烹饪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告上法庭,获胜诉。
    尽管,要打破女性就业的隐形天花板,根本还在于社会观念的转变,机会平等的权利意识提升,以及反就业歧视相关法律的完善。这些个案,虽然只是个体的抗争,也推动着反性别歧视的步伐。为此,我们要为这位想当快递员并不惜以诉讼相争的女大学生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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