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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鼠灭门案” 网民被拘该不该

(2015-01-20 01:15:02)

 

乔志峰

 

    1月10日,微信公众号“石狮民生事”发布摆34只死老鼠称发生灭门案,被拘10日。(大河网1月18日)
    网民因发布“老鼠灭门案”被拘,警方给出的理由是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主要表现为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扰乱社会秩序。
    对照相关法律条款,我个人认为警方的定性值得商榷。首先,网民发布的微信虽然标题惊悚,但配的图是死老鼠,并且明确表示:“工作累了吧,新年开始,轻松一下,拿去忽悠你们朋友圈好友吧!”很明显,他并无造谣的主观故意,顶多是玩“标题党”招徕眼球罢了;其次,从事情造成的后果来看,并未引起群众恐慌。稍有常识和分辨力者,都能一眼看出所谓的“灭门案”就是忽悠和恶搞。当然,“老鼠灭门案”这种标题党和恶搞党的做法确有不妥之处,应予批评教育。但也不该上纲上线、搞扩大化,直接拘留有矫枉过正甚至滥用警力之嫌。
    实际上,“老鼠灭门案”这类帖子,很多年前我就看到过。虽然对发帖者感到无语,却也没有产生多大不适。
    因发布网络信息被拘的案子,近年来时有发生。这当中,有些网民是咎由自取,也有一些属警方欠妥。例如,安徽砀山发生一起交通事故,10人死亡。有网民在网上发消息称“16人死亡”,随后被警方以散布谣言为由行政拘留。受到广泛质疑后,砀山公安局发公告称对网民的行政拘留处罚不妥,予以撤销处罚,并表示歉意。网民发布信息应该自律、慎重,公权力也要守住法律的边界。打击网络谣言、维护公共秩序是必须的,但一定要把握住一个度,那就是“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
    网民因“老鼠灭门案”被拘令人心惊——如果随便开个玩笑就可能面临“牢狱之灾”,岂不是人人都要噤若寒蝉?显然,这也不是警方想要达到的执法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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