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记
无特殊原因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5分钟以上,将算Ⅲ级教学事故,将扣一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算起来平均有2000多元。如果一年内累计迟到6次,就视为一次Ⅰ级教学事故,将被扣发6个月奖励性绩效津贴,也就是10000多元,同时取消两年内评优和申报高一级技术职务、管理职务的资格……最近,南京财经大学出台《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对教学事故的种类和等级,教学事故的认定、处理与申诉等作出详细规定,堪称南京财经大学建校史上控制教学事故的最严新规。(1月9日《现代快报》)
大学为方便对教师群体的管理,出台诸如《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给教职员工敲响警钟,有效预防和避免各类教学事故的发生”,不是不可以,但不得不说,如此“无微不至”,甚至是将触角延伸到规范课堂教学、教学内容的“最严新规”,显然有在一定程度上干涉课堂教学自由、将大学老师当小学生管的嫌疑。
比如迟到的问题。现如今,不少大学都是校区越来越多、校园越来越大。很多大学老师,都不得不过着“以班车为核心”的教学生活,踩着铃声上下课、因为城市拥堵迟到也是迫于无奈。比如南京的高校,特别是江北的高校,由于不少老师要过大桥,有时会堵在路上,上课迟到更是经常的事。针对于此,南财大有关负责人介绍,如果是坐校车到校的,确实因堵迟到,不算教学事故;但教师自己开车到校的,一旦迟到,就算教学事故。但问题是,“强迫”老师们都去坐校车,显然会对很多人的生活造成极大影响。
除此之外,诸如“上课宣讲无关内容、播放无关视频或与上课内容相关性不大的视频超过20分钟”,显然也是对大学老师课堂教学自由的干涉。有过大学经历的人都知道,一些大学教师,特别是对从事文科类教学的老师而言,他们讲课多喜欢“信马由缰”“滔滔不绝”不受拘束。这些或畅谈古今中外、或论述国际关系、或关注学术动态的内容,“较真”起来或真的是在“宣讲无关内容”。而说到底,大学课堂说到底还是应该“海纳百川、兼容并蓄”,事无巨细让大学老师像小学生一样“背着手”讲课,岂不是笑话?
所以,即便南京财经大学此番出台的“最严新规”初衷是好的,其中一些内容也确有可取之处,但这种针对大学老师课堂教学,甚至是教学内容过于苛刻的管理,有过犹不及之嫌。概而言之,对那些总在忙着和教学无关的事务,搞不好教学却热衷当“老板”的大学老师,用完善管理机制的方式,纠偏“教风不古”确实应该;但具体到课堂教学、教学内容等,完全应该交付大学老师自己把握的事,还频频插手、横加干涉,绝对是个不好的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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