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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话题)雾霾补贴

(2014-11-22 23:59:33)

    在享受了两周左右的蓝天白云好空气后,19日起雾霾再次来袭,20日北京的空气质量指数达到369,属严重污染。而石家庄、天津、郑州等北方大部分城市当天的空气质量均属于重度污染。微博、微信上有网友认为应该根据雾霾的程度及天数向部分户外劳动者发放专门补贴,这项提议一现身立刻引发热议。有人认为,高温属于“天灾”,所有人都无能为力,发放高温补贴体现了公平公正,而雾霾则是人祸居多,为何大家要为部分人、部分企业污染空气的行为埋单呢?

    新华网11月21日


发放补贴亦是必要的治霾行动
张剑

  在雾霾污染尚不能得到根本治理的现实语境中,为户外劳动者发放一定数量的雾霾补贴,这非但不是推脱治霾责任的表现,相反,它却是从人本主义的高度,给劳动者必要的人性关怀,更是治霾行动的必要组成部分。 
  一个必须正视的事实是,雾霾的出现,有着诸多方面的原因,它恶化到今天的地步,也非一朝一日所造成。而对于这种近几年才被提上议事日程的自然灾害,不管是政府部门,还是民间组织,对它的认识及治理研究都尚处于摸索阶段,于此背景下,如果我们要求政府部门在短时间内将雾霾“赶尽杀绝”,肯定是不现实的。 
  那么,既然雾霾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消失,如何尽可能地减少因雾霾而引起的人体伤害,就势必成为当下应该花力气解决的问题。雾霾补贴虽然不能从根本上消除户外劳动者在身体上受到的伤害,但它至少可以给户外劳动者精神和物质上的心理慰藉。较之于消除雾霾灾害,发放雾霾补贴虽然不是最优方案,但在跨度长、涉及面广的雾霾治理过程中,它也不失为一种次优选择。
  从本质上讲,对雾霾的治理,是为了还民众一个干净、清洁的呼吸环境,而补贴的发放,同样也是在践行这样的理念。比如户外劳动者可以通过这些资金去买一些防护设施,如果呼吸系统因雾霾而致病亦可拿这些钱上医院。有医学专家指出,因为雾霾而诱发的呼吸道疾病,如哮喘、支气管炎、肺炎等,很难被纳入职业病范畴,因此发放雾霾补贴也就很有必要。
    当然,给户外劳动者发放雾霾补贴,并不代表雾霾治理就此一劳永逸,它只是雾霾治理的一个组成部分,但这一举措彰显出来的制度善意,可以让劳动者感受到自己的尊严和价值所在。

 

“雾霾补贴”只是看上去很美

普嘉

    向环卫工、建筑工等户外工作者发放雾霾补贴,听上去很有人文关怀。不过,就算将雾霾补贴写进法律规章里,也会遭遇操作上的难题。
    原卫生部、劳动保障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联合颁布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以及不能采取措施将工作场所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不得用防暑降温饮料充抵高温补贴。用于监测雾霾的PM2.5指数跟温度类似,因此出台雾霾补贴规定并制定相关发放标准并不难。然而有数据显示,多数企业高温补贴落实不到位,八成劳动者难以足额拿到补贴。
    发放雾霾补贴跟发放高温补贴一样,自然会增加用工单位成本,靠用工单位自觉发放很难实现。也许可以制订相关罚则,责令用人单位必须按时足额发放,如若不然“大棒”伺候。但是谁来发现并举报那些没有发补贴的用人单位呢?劳动监察部门日常巡查的力度有多大?雇员敢不敢举报老板?在一些私企,连基本福利都难以保障,更别说雾霾补贴了,工人们宁愿先保住饭碗。
    别说以利益最大化为追逐目标的私企,政府部门能否坚决执行雾霾补贴规定都是个疑问。岗亭交警跟建筑工、环卫工一样风吹日晒,但有的高温地区连交警也无法拿到高温补贴。去年夏天,广州媒体就曾报道有交警“投诉”自己从未拿到过高温补贴,广州市劳动监察部门对此回应称,公务员系统没有发放高温补贴的规定,因为公务员适用公务员管理条例,不适用劳动法。财政供养的岗亭交警都不一定能拿到名正言顺的高温补贴,即便有发放雾霾补贴的规定出台,又有多少户外劳动者可以享受得到?

 

用命跟霾赛跑,没工夫想补贴
赵查理

    22日,石家庄有严重的霾,为了体验它的危害程度,我没戴口罩在街上活动了一个半小时,觉得所有和呼吸有关的器官都难受,包括鼻子、嘴巴、喉咙和肺部。这时,我没有心情去想关于雾霾补贴的事情,因为燃眉之急的是赶紧逃回屋子。长远来看,则是要逃离这个我工作和生活的地方。恐怕只有饱受十面霾伏的人们,才明白在雾霾面前,生命是最要紧的事情,根本没时间去考虑这补贴那补贴。
    用生命跟雾霾赛跑,这种感受早就得到数据证明。《京津冀地区燃煤电厂造成的健康危害评估报告》显示,2011年京津冀区域196家燃煤电厂PM2.5污染造成约9900人过早死亡,同时有近70000人次因健康受损就医。《国际城市蓝皮书:国际城市发展报告(2014)》认为,“北京污染极其严重……局部甚至已经达到不适合人类居住的程度”。
    此时此刻,无论纸上谈兵的“雾霾补贴”由谁埋单,都没有太大的意义。就算排污企业愿意承担高昂的“补贴”,民众也不愿意付出生命的代价。最迫切的是,如何挽回蓝天白云,哪怕是“APEC蓝”也好。为此,被雾霾“囚禁”的民众,要争取更多的权利。
    首先,治理雾霾公众得有知情权和参与权。要公开现状和治理途径,让公众看一本“明白账”,比如如何调整产业结构;其次,为户外工作人群创造必要的“轻霾”环境,比如,在休息的地方安装空气净化器,配备防霾口罩等物品。在雾霾达到预警级别时,“雾霾假”和限行措施也得跟上;再次,要让民众有起诉和索赔的法律权利。去年,石家庄市民李贵欣提起行政诉讼,状告石家庄市环保局,要求其依法履行治理大气污染的职责,并对大气污染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民众如果能用公益诉讼的方式,个人可以代表集体向非法排污企业索赔,谁污染谁赔偿谁破产,这样才能倒逼它们减少pm2.5的排放。
    治理雾霾,不光是钱的问题,更多是人的问题,是决心的问题。别把时间和精力浪费在讨论要不要发放雾霾补贴上了,生命等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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