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昌俊
日前,河北省保康县尧治河村出台了《尧治河村婚丧喜庆事宜管理办法》,提倡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规定领导家庭吸烟不得超过10元/盒,酒不得超过60元/瓶;干部家庭和中等以上收入家庭吸烟不得超过5元/盒,酒不得超过50元/瓶;普通职工家庭和普通村民家庭吸烟不得超过2元/盒,酒不得超过20元/瓶。(10月14日《楚天都市报》)
依照村规,且不说如网友调侃所言,“如今到哪去买2元以下的烟”,更关键在于,村民办酒席选择怎样的消费标准,理当是个人之事,富裕起来了,消费标准提高,也是人之常情,不应该受到任何干涉。而村规中所列举的种种标准,显然无视了这一切,大有按“权力标准”代劳之意。
更为讽刺的是这则“最严”村规中,其各项标准,均按照领导家庭、干部家庭、普通职工家庭三类而分,且“权力”等级越高,标准也越宽松。它以文字的形式对于干部领导的抽烟喝酒行为加以约束,看起来是一种“严加管理”,但延伸至一般村民,至少在实际效果上会形成对于村民监督权利的反制,最终很可能演变为“只监督村民,不监督干部”。而严格依照级别制定标准,权力等级、标准泾渭分明,可见官本位思维和等级观念的根深蒂固。
倡导社会形成节约风气,确有必要,然而一旦这种倡导是建立在强制的基础之上,则悄然变味,丧失正义的基座。模糊权利边界,利用不受约束的权力来管理民风,更是背道而驰。而厘清权力与权利的合理边界,认清社会自治的必要,敬畏权利,则是权力者最该恪守的底线文明。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