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吴龙贵
5月30日,是陕西省长武县中学高三学生在学校最后一天上课,下午他们就将放假回家,准备迎接即将到来的高考。从上午10点多开始,一场疯狂的撕书活动在高三教学楼上演。因为担心学生会在撕书扔书时“夹杂”暖水瓶等危险物品,当天学校特意安排了老师制止学生的疯狂行为。因不满老师制止撕书,6名高三学生围殴了50多岁的曹老师,将三根拖把棍打断,造成曹老师头部受伤。(《华商报》6月2日)
每到高中毕业季,“撕书”就会在各个学校里上演,这几乎已经成为一种独特的“校园文化”。通常情况下,如果没有过激的举动,学校一般持宽容态度,学生也大多能在校方的劝阻下回复平静。然而在长武县中学,一场“撕书狂欢”竟演变为学生对老师的围殴——这一幕,让人在瞠目结舌之余,内心涌起更多的,是一种深深的失落和悲哀。
从“将三根拖把棍打断”等细节来看,几名学生下手非常之狠,甚至是不计后果的。鉴于施暴者与受害者分别是学生和老师的特定身份,鉴于事件发生在校园内,可以说当几名学生将拳头和拖把棍挥向这名老师的时候,一同倒下的还有他们自己迷茫的青春。他们是粗野的施暴者,也是无知的受害者。
青春的确可以用来张扬。“撕书文化”的流行,隐喻着某种积蓄已久的对立与不满。这一代在应试教育体制下成长起来的年轻人,十年寒窗对他们中的很多人而言是痛苦的记忆,尤其是被课本和试题压得抬不起头的高中阶段,因此当“最后一课”结束,要通过“撕书”这样一种具有破坏力的行为来发泄不满,以彰显自己的存在感。然而过犹不及,很多时候青春的张扬与放纵之间仅有一线之隔,超出了道德与法律的底线,“青春”就会成为无知与愚蠢的代名词,迷失在自负与狂妄之中。“撕书”虽不为传统道德观念所接受,但它的风险是可控的,而“围殴老师”则已经上升为一种暴力行为,它的风险是不可控的。所以前者可以被宽容,而后者则必须得到相应的惩戒。这是必须明确的立场和态度。
近年来,“校园暴力”屡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除了个体因素之外,人格教育的缺失不应该被忽视。事实上,虽然仅是个案,但我并不认为这起“围殴老师”事件完全是冲动之下的结果。从道理上说,几年的中学生活,理应让这些学生对校园建立起一种归宿感,对老师持有一种最起码的尊重,何以现实却如此冷酷,师生之间一有矛盾,便迅速激发到一发不可收拾的地步?这折射出一种深深的疏离感,在以高考为指挥棒的环境下,成绩成为评价一切的标准,而学生人格的教育和成长很难说是健康的。由此,学生们的情感与诉求是否被过度压抑,以至郁久成疾?
当受教育者崇尚暴力的时候,教育者有责任直面现实,并进行有效的反思和改进,而不是一味的逃避,试图大事化小。长武县教育局督导室主任李建林说,为了不影响这6名学生参加高考,经过教育局和学校协调,曹老师现在已答应暂时不报警,等高考结束再处理。这种处理方式有人性化的一面,但在某种意义上也模糊了是非标准。学生围殴老师已非一般的道德品质问题,岂能如此“冷处理”?事实上,让学生学会承担,同样是人格教育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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