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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快评)规定是死的,银行和公证处是活的

(2014-05-06 01:07:30)
标签:

杂谈

刘昌海

 

    家住西安太华路社区的靳先生遇到了件棘手的事儿——母亲生前存在银行的480元,不取可惜,要取就得先花1000元。4日,靳先生拿着存折去银行取款时,被告知需要其他5个兄弟姐妹先进行《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的公证,每人每笔200元公证费。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得知存款为480元后,建议靳先生“不要做此公证,不划算。”银行也建议放弃取款。最终,靳先生通过与兄妹商量,决定放弃取出这笔存款。(《华商报》5月5日)
    靳先生从银行取老人留下的存款,需要兄弟姐妹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这是银行的规定。公证部门的收费也经过有关部门审批,合规合法。难怪连公证处和银行都建议,这钱还不如不取。显而易见,靳先生不取这480元钱,实际上相当于钱归了银行,这肯定是不合理的。难道这真的是一道解不开的难题吗?其实不是。
    今年2月14日的《重庆晨报》曾报道说,该市公证协会出台《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办理小额财产领取及保管公证的指导意见》,不超过2万元人民币的动产,只需要委托一名申请人办理,并视情况减免公证费。网上搜索发现,上海等其他省市也有类似的规定。可见,公证部门的公证费并不是一个不可逾越的障碍。西安市的公证部门没有这样的规定,显然更多的是出于利益考量,毕竟像靳先生这样存款不够公证费的情况是少数。一般情况下,只要存款额超过公证费,人们都会花钱做公证。
    而对于银行来说,小额遗产也不一定非抱着《放弃继承权声明书》不放。因为480元引起遗产纠纷的可能性微乎其微,银行方面完全可以对小额存款简化手续,只要求所有继承人的亲笔签名承诺即可,这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即使申请人可能有弄虚作假等情况,应该追究的也是申请人的责任。总的来说,银行方面的法律风险相当低。银行之所以如此“坚持原则”,恐怕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反正吃亏的不是自己,甚至还会因此占了便宜。
    可见,“取480元要先花1000元”的问题并不是无解。公证部门不愿意降低自己的收费标准,银行方面毫无变通可言,看起来是坚持原则,实际上是抱着利益不放。对于小额遗产的公证与领取,既然有例可循,就应该尽力为群众提供方便。
    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打个粗俗的比方,不随地便溺是规则,但因为找不到厕所却让活人被尿憋死,那就是愚蠢。明明知道钱是谁的,不但不想方设法帮人家取出来,还一脸认真地劝人家不如放弃,这是怎样的荒唐与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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