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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无清单不报销”当为接待常态

(2014-03-20 00:22:15)
邓海建

    没有接待清单,国内公务接待费不能报销。18日,北京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北京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对此做出明确要求。公务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接待场所、费用以及接待陪同人员情况等8项内容。(3月19日《北京晨报》)
    无清单、不报销,这给公务接待又上了一道紧箍咒。此前,九三学社中央在提案《关于遏制公款吃喝的建议》中列举一组数据称,目前全国一年公款吃喝的开销已达3000亿。尽管数据上各有说辞,但严管公务接待、严禁公款吃喝,已经刻不容缓。
    好在去年以来,在八项规定等制度安排下,公务接待浪费已经有了收敛与规范的迹象。然而最新一期《学习时报》刊登署名文章《钱都去哪儿了》指出,一些单位虚高上报往年“三公”支出,通过数字游戏的方式来体现本年度“三公”支出减少;一些领导甚至借控制发放津贴之机,将资金用于漏洞更大的其他支出方面。
    有成绩,也有问题——这就是整治公务接待的现状。于此而言,“无清单不报销”是为严管公务接待继续加码。此举起码有三重利好:一来,有利于强化公务接待的权责关系,有了清单,起码作假起来不那么容易;二是留案备查,有利于公共监督顺藤摸瓜;三来,清单制度也有利于推进公务接待的公开与透明。假以时日,我们的接待清单如果都能借助网络技术而“公之于天下”,还怕权力寻租能以遁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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