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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快评)公务接待新规需社会监督给力

(2013-12-10 00:45:05)
标签:

杂谈

王捷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其中规定,公务招待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规定》指出,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
    公务接待规定是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具体措施之一,也是节约制度化的具体体现,《规定》真正落实了,奢靡之风将得到有效遏制,官场风气将大大好转。笔者认为,接待规定的最大亮点有两个:其一,要求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年度组织公开本级国内公务接待制度规定、标准、经费支出、接待场所、接待项目等有关情况;其二,接受社会监督。这是公务接待坚持标准的根本保证。
    毋庸讳言,过去并不缺少公务接待规定,比如这次的接待规定就是在2006年的版本上进行修改的。但是,过去的公务接待规定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主要原因是内部监督的约束力有限,往往“一把手”坚持接待规定,则规定执行得好,反之,则执行得差。如果“一把手”带坏了头,不仅制度难以执行下去,其他人也会攀比。所以,过去尽管有的规定比较严,但没有很好地发挥作用。
    内部监督之所以难,在于内部上下级之间、同僚之间存在一定的利害关系,监督有顾虑。一者,没有人不害怕上级,所以,权力要违规,下级没有人能阻拦得了;二者,内部容易形成一团和气,有的人对奢侈浪费,往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反正花的是公款,没有花个人的钱,没有人觉得可惜;三者,内部人员共同违纪,形成有“腐”同享的格局,监督就会失去效力。近日,广州区伯拍摄到市工商局司机公车私用,单位回复“经过领导批准”,替公车私用找借口。
    公务接待曾经有过著名的“四菜一汤”规定。但是,由于规定只停留于内部监督,不能保证监督的公平公正性,结果“四菜一汤”规定在执行中走了样,变成了“四盆一汤”,盆里汤里都是山珍海味。可由于内部没有人敢批评这种现象,只能任其发展,对违规的公务接待也没有办法,“四菜一汤”规定成了笑柄。如果“四菜一汤”里有什么东西都对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还有谁敢如此大胆呢?
    这次出台的接待规定明确要公开公务接待标准、项目、场所等,且接受社会监督,是《规定》的最大进步所在,其威力在于社会监督与官员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不畏惧官员,尤其是社会监督可以借助网络,穿上马甲,可以在公共场所对官员的公务接待是否超标品头论足,这样一来,对官员的压力就大了,监督效果也大不一样了。
    所以,当务之急,是让公务接待公开和接受社会监督的要求尽快落地,以没有利益关系的社会监督给力公务接待,坚决刹住奢靡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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