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飞
近日,记者调查全国24个省级行政单位中250个地级市的副市长数量。结果显示,尽管各市经济、人口规模存在巨大差异,但6至8名副市长几乎是“常态配置”。据媒体报道,国务院已于2008年明确提出,“国务院各部门领导职数明确为一正四副”,但对地级市应配备多少副市长并无具体规定。(《新京报》11月25日)
虽然并无具体规定,但按照“国务院各部门领导职数明确为一正四副”的制度本意,地级市的副市长人数也应当有一定范围。但从调查的情况,地级市“副职泛滥”的现象却十分严重。6到8名副市长只是“常态配置”,甚至有个别地级市的副市长人数达到9到10名。
对于“副职泛滥”的现象,公众非议颇多,但同时又有些审丑疲劳。现实中,多配的何止是副职,整个行政体系都在不断膨胀之中。长期以来,从中央到地方一直在提倡“精兵简政”,但无奈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无论是政府机构还是公职人员队伍,都陷入一种“越简越多”的怪圈。极为讽刺的是,前几年某地甚至专门成立了一个“精兵简政办公室”,兵未精、政未简,倒是平白无故地又多出一个政府机构。
执政理事不是打群架,重要的是工作效率和科学管理,当然不是人越多越好,领导职数只要满足工作的实际需要即可,无须过多配置。譬如同属中西部地区地级市、各方面情况相近的四川宜宾与山西临汾,在副市长数量配置上,宜宾市要比临汾多出一倍:宜宾市有副市长10名,临汾市5名。然而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临汾因为副市长少,而在管理和发展上不如宜宾市。调查还显示,有的城市在工作量增加或不变的情况下,副市长的数量反而有所减少。明明5个人就能完成的工作,非得配备10个人,就是对人力资源和公共财政的浪费。
事实上,副职太多,不仅无益,反而有害。一般情况下,副市长分管具体的职能部门,但职能部门终究是有限的,并且都有相应的部门领导,如果副市长的职数不加限制,就有可能出现职能交叉、权责混乱的问题,这不仅会影响行政效能,还会徒增行政成本。更令人担忧的是,由于人多事少,有些副市长又不甘于平庸和寂寞,反而会没事找事,从而使得整个行政体系的运转变得沉重不堪。这恐怕也是“办事难”、“办证难”的原因之一。
客气地说,副职过多过滥,是官本位意识作祟;不客气地说,这其实就是一种权力自肥。对于各级领导干部来说,晋升一级意味着更好的待遇、更大的权力,而这些待遇和权力,又是以透支公共财政为代价的。看似只是增加了几个副市长、副秘书长,但实际上每一个级别的行政成本都会因此而水涨船高,大大加重了财政供养负担。显而易见的道理是,每增加一顶官帽,纳税人的负担就会沉重一分。
杜绝“副职泛滥”的问题,一是要加强立法和制度规范,明确副职的配置数量。不单是副市长,副秘书长、市长助理这些官职的数量均应与辖区面积、人口、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实际情况相匹配;二是实行更全面的政务公开,那么多副市长,究竟干了些什么,干得怎么样,不妨“拉出来蹓蹓”,让民众来评价到底是不是“物有所值”,以此形成一种倒逼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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