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出租车电召收费不妨也借鉴淘宝模式
(2013-09-19 01: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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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普嘉
昆明市交运局9月17日就《昆明市出租汽车电召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举行听证会,19名听证代表就电召服务收费标准、明确电召乘客的出发地和目的地、乘客违约惩罚等方面提出意见。市交运局表示,电召费分配的相关规定还没有出来,但交运局已拟定一年内将电召费用归司机。(《春城晚报》9月18日)
过去一年的试运行阶段,昆明市民免费体验到电召的士这种新鲜事物。虽然现在电召费分配方案还没出来,但可以肯定的是,未来肯定是要额外付费的了,现在纠结的是怎么收、收多少的问题。从数据来看,“免费午餐”可不是那么好吃的——昆明每月的电召数量不断下滑。出租车司机对“电召”积极性不高,直接导致的是成功率不高。司机不愿应招,久而久之市民也不爱电召,陷入了恶性循环。
这也别怪司机无利不起早。昆明存在供不应求的“打车难”现状,每天上下班高峰时段,路边上的乘客都还拉不完呢;再者,如果司机空车耗着汽油和时间来回接人,肯定是亏本的。因此,支付电召费也是出租车电召业务良性发展的保障。
但付费和收费之间存在博弈,电召费到底收取多少,才能让乘客愿意去花这笔钱叫车,同时,又能让司机有赚头,调动应召积极性。从乘客的角度说,我支持电召服务费全部直接归司机,减少雁过拔毛的中间环节,让乘客和司机都能够利益最大化。然而,保障电召服务顺利进行,需要花钱的地方还很多。如果电召服务费全部归司机,服务费收取脱离电召中心管控范围,长远来看可行性又有多少呢?
出租车电召费如何分配,的确不是个简单归谁的问题,相关政策制定过程中必须坚持民主化。这一次的听证会,向公众征求意见是个很好的开端。听证会代表提出的,不同距离收取不同服务费、明确等候的时间避免乘客损失、通过电子支付预先支付电召费等建议都有一定的合理性,相关部门应该采纳来完善意见稿。另外,北京现在也在酝酿建立出租车电召预付费制度,并考虑借鉴淘宝网的互评方式,建设出租车乘客和司机互评平台,即电召费不由乘客直接交给司机,而是先交给第三方代为保管,保证双方经济利益不受损失,昆明能否借鉴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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