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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防性侵”还需法律发力

(2013-09-04 00:2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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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龙敏飞

    9月2日,在广东中山西区翠景东方小学,老师正在给学生们上开学第一课——防性侵课。为了让课堂更活跃,孩子们理解起来更容易,四年级(1)班的班主任韩少兰还让几位同学穿上泳装,现场给孩子们讲解。(9月3日《南方都市报》)
    开学季来临,防性侵课火了。从郑渊洁建议第一课教孩子防性侵获家长支持开始,各地开始“各显神通”了,张家口公安微博发“开学安全攻略”,教孩子防性侵;国内首部法律漫画读本在郑州首发,也是教女孩子防性侵;而在广东中山小学开学的第一课,则是老师直接教孩子们防性侵……诸多努力,只有一个目的,即让孩子们更好地保护自己不受伤害。
    不过,现实总有些脆弱,舆论关注的热度有限,在这有限的时间里,如果问题无法得到解决,便很可能成为“烂尾”、“断头”事件。换言之,如果在我们关注性侵这有限的时间里无法解决孩子被性侵的问题,那么下一次被关注时,肯定又有孩子遭遇这不幸的噩梦了。为了防止噩梦的再度发生,我们必须避免关注性侵事件“始于热闹终于寂静”。这意味着,上防性侵课也好,教导孩子如何避免被性侵也罢,都不能只是为了图热闹、赶时髦而去做,而应是发自内心对孩子的一种关爱,毕竟,热情是有限的,而关爱则是无限的。
    而要解决防性侵的全部问题,则是“防性侵课”诚可贵,“法律发力”价更高。须知,让孩子做好防范,不过是被动的选择,而且,以小孩的身躯,其实很难抵挡住恶魔之手。在这样的氛围下,“防性侵课”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还是解决问题的另一样武器——法律。对性侵孩子这一系列的事件而言,孩子的自我保护是脆弱的、被动的;而法律的严惩则是强势的、主动的。在解决类似问题上,严惩是永恒的法则,没有严惩便没有震慑力,没有震慑力上再多的防性侵课也只是“茶杯里的风暴”。
    可喜的是,记者近日从最高人民法院了解到,最高法正在起草依法惩治性侵犯未成年人犯罪等相关司法政策性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尔梅提出,对于奸淫幼女、猥亵儿童、强迫未成年少女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犯罪行为,要坚持依法从重处罚。一个“从重处罚”,道出了解决问题的真谛。
    自然,在孩子的权益上,“免除被性侵”的恐惧只是一个方面的内容,接下来还有很多的课要补。如独立自主的能力、如自我防范的能力等等。这不,在洛阳,一名去上大学的女生,取行李时出租车加速开走,6000元学费被带走。学费居然塞在行李箱里,而且是现金,这样的安全防范意识,自然是远远不够的。因而,我们教育里对孩子自我保护的“缺页”,除了防性侵之外,还有更多内容,这些同样需要进行补课,如此才能呵护好孩子的健康与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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