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海建
近日,杭州市正式公布《关于规范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和回购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该实施意见明确,签订购房合同(含预售合同)满5年的经适房可上市交易,不过经适房住户要按照评估价与当时经适房购买价差价的55%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该实施意见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证券日报》8月16日)
邓海建
杭州经适房入市,之所以涟漪万千,无非有几个背景:一是各地早建的经适房基本已到或快到“5年期”,杭州增值部分55%归政府的比例和南京一样,但相较济南、北京等已实施经适房入市的城市要低,数据显示北京和济南为70%。怎样确定“充公比例”、如何支配转卖收益,凡此种种,都是需要好好考量的问题;二是近日有媒体统计,从2003年至今的10年时间里,管理层出台房地产相关的宏观政策达43次,房价也随之上涨超过10倍。在国五条新政效力似乎递减的语境下,从经适房上打破供需比的入口,似乎也不失为一种努力作为的姿态。
将闲置或准闲置的经适房抛入有效供给的市场,显然有利于盘活存量资源,短期内改善房价过快上涨的短缺因素。当然,如果从更宏观的视角看,有人将之视为“试水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以去行政化的姿态发挥市场的功用。
想法是美好的,但现实未必依照逻辑而生。一者,截至目前,杭州市公开销售经适房7万多套,而满足上市条件的经适房估计也已有数万套。但这里有一个悖论,从经适房的享受对象来说,如果真是审批严苛,一般底层家庭三五年难以去追求“改善需求”;反之,如果大量经适房到期就能出手交易,要么说明基尼系数立竿见影地转身了,要么说明很多人本来就不是经适房的合法“主人”。
二者,从价格上来看,也别指望经适房能以“经适”的价格来入市。8月14日的《工人日报》介绍了北京的情况——“虽然是经济适用房,转成商品房后,价格一样涨得厉害,而且非常抢手。”记者近日走访北京回龙观、天通苑等保障性住房小区了解到,“经满五唯一”住房成为二手房市场的给力卖点,备受“刚需族”青睐,其价格差不多是业主当初购买的10倍。房东不是慈善家,羊毛出在羊身上,经适房一旦入市,自然会在市场中找到合适的价格。指望它们价廉物美地为“拉低总房价”做贡献,这个想法实在过于天真。
真要让经适房解决房价或居住问题,政府回购是最合理的办法,既保障了部分住户改善需求的权利,也防止“随行就市”后还是让大多数人买不起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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