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扬
住酒店要五星级,坐飞机要头等舱……新华社记者日前在北京、河北、江苏、安徽等地调研发现,部分领导干部职务消费出现挥金如土现象,职务消费演变成“不落腰包的腐败”,不当职务消费像一个“黑洞”吞噬着国家财富,引起群众不满。(昨日《春城晚报》)
一些领导干部的职务消费有多奢华?新闻中列举的例子,着实触目惊心:有的地市级副职每年职务消费达到100万元以上,除此之外还至少配3辆车:轿车、越野车、商务车。
奢华职务消费一般被称作“不落腰包的腐败”。确实,大多数职务消费是“不落腰包”的,比如喝天价酒、抽高档烟、坐豪华车、以考察之名行公款旅游之实等等。问题是,这些消费虽然“不落腰包”,却实实在在落到了官员的口中、肚子里、屁股上,总之是为官员个人所享受。那么,一些官员用公款大吃大喝,与将公款“落入腰包”后自己去大吃大喝,有什么本质区别?
何况,有很多所谓“职务消费”与公务没有半毛钱关系,比如一个人的公费医疗供全家享用,比如一些国企负责人用公款为自己买房、为子女支付各种费用等等,显然都是“落入腰包的腐败”,难道这些也是职务消费吗?难道职务消费是个“筐”,什么都可以往里面装吗?老百姓再勤劳,也供不起这样的职务消费,也养不起这样的官员啊!
奢华职务消费即使是“不落腰包的腐败”,但它毕竟是一种腐败。遗憾的是,无论是法律法规还是党纪政纪,都没有将之当作一种腐败来论处,而顶多算是一种违规违纪行为。比如陈同海东窗事发,并非因为他每年职务消费近1500万元,而是因为他受贿近2亿元。换言之,若不是受贿,陈同海仍可日复一日地挥霍国有资产。
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要把这些政策落到实处,就必须下决心遏制领导干部奢华的职务消费,既然这是一种“不落腰包的腐败”,就应将之当做贪污腐败予以严惩——法律上有依据的严格依法惩处,法律上没有依据的可以修改法律,决不能让奢华职务消费再泛滥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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