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国安
“你说的驴唇不对马嘴……你就是个狗汉奸……”北大教授孔庆东在微博上一句口舌之快,结果却被网友告上法庭。近日,北京海淀法院一审判决其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200元、给付公证费1000元。(《新京报》5月9日)
孔庆东据说是北大教授,还是孔子后人,我看其言行,觉得两个都不像,因为他常常骂人。我记得媒体曾报道,他就骂过“香港人是狗”,在引起香港和内地网友普遍批评之后,还强词夺理地说:“‘香港有一部分人是狗’这句话有错误吗?香港为什么老虎屁股摸不得?”这种态度和一个街头“牛二”实在没有大的区别。
而且,孔庆东这一次的骂人更是莫名其妙。孔庆东在微博上发表了博文《立春过后是立夏》,博文中,孔庆东写了一首七律。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在校生关凯元对这篇博文提出了意见,称孔庆东的七律“格律不对……好歹孤仄孤平不该犯”,孔庆东直接回复关凯元,称其“驴唇不对马嘴……你就是个狗汉奸……”这里说的是诗词格律问题,哪怕学生的意见错了,教授也应该循循善诱地指出来,怎么就骂上了?起码算不上一个好老师。再者说,在诗词格律问题上有不同意见,怎么就扯上了“狗汉奸”?实在说明是孔庆东自己“驴唇不对马嘴”。看来,孔教授的道德修养和逻辑思维水平,未必就在一个大学生之上。
对于孔庆东的骂人,海淀法院一审判决其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不管孔庆东愿意不愿意,他总算当了一回反面教员,给我们上了一课。这事给我们的启示是: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孔庆东在网上骂人不是第一次,但被告上法院,并且最后判输,应该是第一次。这说明,任何人都需要对自己的言行负法律责任。尽管孔庆东曾宣称“用法治维持秩序的地方就证明人没有素质”,但是,他不要法律,法律也会主动去找他,这就是法治的威力。可见,在中国,包括在微博上,法律只要睁开眼,任何人都别想跑到“法外”。
同时我还觉得,网友们可以向关凯元同学学习,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关凯元被孔庆东骂了,责问对方为何无端进行人格侮辱,但是他始终没有得到孔庆东的回复。对于这种“不怕开水烫”的态度,怎么办?关凯元选择打官司,这无疑是正确的。一个大学生对于耍无赖的教授可能没什么好办法,但是法律会有办法。
孔庆东会不会改掉随意骂人的恶习?这比较难。他会不会从此知道法律的威力?暂时也不太可能。但是,孔庆东被判赔偿如果能够让大家更加信仰法律,这就很不错,也算是这个反面教员发挥的“正能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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