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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快评)红水未必不达标,局长能否饮一杯?

(2013-04-05 00:22:51)
标签:

杂谈

王石川

    河北沧县张官屯乡小朱庄的地下水变成了红色,近800只鸡喝后死亡。沧县环保局局长邓连军称,该厂排放达标,“红色的水不等于不达标的水。”(央广中国之声4月4日)
    这名环保局长要“红了”!不少网友称其为“红豆局长”,原因是,面对记者关于红色工业废水的采访,他表示“红色的水不等于不达标的水,放上一把红小豆,煮出来的饭也可能是红色的。”这真是神一般的逻辑。黑米煮出的饭是黑色的,而多数污染严重的水通常是黑色的,难道那些污染水无毒无害?
    面对红色的工业废水,这名局长够淡定又够扯淡的。如果愿意的话,局长大人,你胆敢品尝一杯“红豆牌”的工业废水吗?
    有个细节是,建新化工厂常委副总陈学为接受采访时称:“环保部门每年对我们的检查都是合格的”。这真是吊诡的对立。一方面环保部门认定建新化工厂排放的污水达标,另一方面排放的污水足以毒死家禽。污水达标了为何毒死家禽?
    环保部门负有监管职责,如果与污染企业眉来眼去、沆瀣一气,或者睁一只闭一只眼,污染怎不盛行?更可怕的是,明明是污水却认定是达标,这就造成了污染企业对村民的合法性伤害,肆无忌惮地排污。
    《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明确规定,“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不依法作出行政许可或者办理批准文件的,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后不予查处的,或者有其他未依照本法规定履行职责的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从“红豆局长”的怪论,到沧县环保局的荒诞认定,这偶然吗?相关责任人是否涉嫌失职?
    前不久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在回答有关水污染治理问题时,提出了“治河先治污,治污先治官,治官先治人”的铁腕治污措施。治污先治官确实颇有必要。如果官员特别是环保部门的官员缺乏守土有责的意识,尸位素餐甚至肆意胡来,治污就是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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