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名周黑鸭
近日,一张周黑鸭冠名武汉地铁2号线江汉路站的图片在微博上引起热议。有网友调侃:“各位乘客您好,周黑鸭·江汉路到了,请您拿好手中的鸭脖子,依次从左边车门下车。”据了解,去年12月武汉地铁2号线站点冠名权公开拍卖,江汉路站就确定了会被冠以“周黑鸭”,6年冠名权共价值510万元。(《潇湘晨报》11月16日)
公共设施该怎么啃商业化的“周黑鸭”
刘晶瑶
公共设施进行商业化营销,有着现实的考量。据说如今各地的地铁建设都面临巨大的资金压力,拍卖冠名权也是城建推进公用设施市场化改革、筹措建设资金的通行办法。其实何止是地铁站名,公交线路站点名称,街道名称、大学教学楼甚至旅游风景区都存在着商业化冠名的问题。前有千年古刹法华寺曾试图拍卖冠名权的争议,后有清华真维斯楼的命名是非,随着《中国好声音》选手的走红,最近甚至有一条东北地区的街道被命名为吴莫愁路……
植入商业广告的做法,能够从一定程度上缓解公共设施建设和运营中的资金压力,这本无可厚非。公共设施本身的公益属性就决定了其不能以商业化谋利为目的,设计初衷就是为了方便公共生活,让市民获得更多便利。北京4毛钱一次的公交、2块钱一次的地铁都让很多人艳羡京城的交通成本如此之低,其背后就离不开北京市政府巨额的财政支持。而对地方城市而言,碍于资金短缺的现状,决定其必须借助于外界商业化营销的扶持。以此次武汉市地铁7大站点冠名为例,6年2775万元的收入就可以有效推进地铁建设进程。
话说回来,如果商业化运营能让百姓得到实惠,例如原本地铁定价是5元/次,由于有商业化营销的支持,票价降至4元/次,相信很多人也不会对多听几遍广告牢骚满腹。可如果建设公共设施的资金,本就是取之于民的财政税收,只让公众天天空对着“周黑鸭”的广告流口水,买票的钱一分没少、或者工程进度也没提前,而招标的钱不知流向何处,所得与付出并不对等,这才是引得民声纷纷吐槽。
而冠名的过程中是否做到了筛选,剔除诸如整形医院、人流医院之类有伤民情的名称,并非问题的关键所在。就算用鸭脖子命名地铁站或许有点市井,如果公共设施商业化背后的资金走向做不到公开透明,那即便是用国酒茅台命名也高尚不到哪儿去。
在武汉地铁啃下“周黑鸭”站名的背后,是更多的公共设施纷纷奔向“钱途”的大趋势。这就要求政府机关必须厘清商业化运营的边界,让有收益的商业化运营真正惠及每一位市民。这就要求必须加强相应的审计监督、招投标监督,严格管理运营所得的每一份收入,让其都能切实用在改善城市生存环境、减轻政府财政压力上。
如果更多的“周黑鸭式地铁站”能带给市民更多的出行实惠、生活便利,相信大家也不会反对啃下这些商业化的“鸭脖”。
传媒视点
地铁商业冠名应听听民众意见
拍卖站名筹款建造市政工程所依据的法律,是我国1999年通过实施的《公益事业捐赠法》,按照该法第14条的规定,“独立捐赠”或对设施的“主要出资”者才有可能成为冠名者。对于那些一般捐赠者,按法律规定只能“留名纪念”而已。
从武汉地铁建设资金总量上看,“周黑鸭”厂商捐赠投标的区区每年85万元,根本算不上是“独立”或者“主要”出资者,如果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话,改变原来站名的商业冠名权是站不住脚的。为了使冠名权合法化,武汉地铁不改变原来站名,仅在前面加上一个商业拍卖的站名以达到“冠名权”的效果。这样的做法有打法律“擦边球”的嫌疑。
从公共利益的角度看,即便拍卖冠名权是为了公共设施更好的建设,但地铁站名本身也是公共利益的范畴,它不仅代表一个城市的形象,也与老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相关听证制度的要求,凡是涉及重大公共利益事项,应该召开听证会。因此武汉地铁冠名的事情,即使是不开听证会,至少也应该通过一定渠道听听民众的意见。
此前,长沙和天津地铁站名也同样被“冠名”,之所以没有反响如此强烈,是因为那些被冠之名似乎比“周黑鸭”“讲究”了一点。相比之下,我们在乘坐北京地铁,看着诸如“德胜门”、“宣武门”这样的站名时,立刻会感受到历史的变迁和文化的积淀。然而,在武汉地铁里看到“周黑鸭”的时候,第一反应可能就是哑然失笑。该市主管部门在得到冠名丰厚回报之后,是不是更应该考虑下自己到底失去了些什么?
摘自《新京报》
观点碰撞
地铁站商业化冠名合情合理
王志福
周黑鸭不是国内第一个冠名地铁站的品牌,甚至在武汉也不是第一个,可是为何会引起诸多争议?笔者看来实则是小市民思维在作怪,周黑鸭是堂堂正正花钱做品牌,就和之前的众多品牌一样,怎么就不能“商业化”了?
反对意见无非两点:一是商业化太浓重,地铁属于公共交通,不该如此商业;二是周黑鸭品牌名字过于怪异,在地铁报站时会让外地人感觉不舒服,影响武汉的城市形象。对于第一点,地铁属于公共交通不假,可是武汉地铁属于自负盈亏的经营模式,最大限度的开源节流是天经地义的经营行为;而对于第二点,这样的虚荣心实在要不得,周黑鸭是著名的武汉小吃,甚至算得上武汉的一张名片,怎么就影响武汉城市形象?
有不少网友认为,地铁站冠名可以,但不要低俗化。还有网友建议,即使冠名,也应该听听市民的意见,比如向社会公示等。这些网友呼唤高雅文化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恐怕诉求对象错了。武汉地铁采取的是“地铁+物业”的经营模式,因此地铁公司属于自负盈亏,出售冠名权天经地义。不得不说,网友们批评反对的声音过于“上纲上线”,将正常的商业行为上升到公共福利高度有些难为地铁公司了。
另外,在冠名权拍卖时,武汉地铁集团曾表示,凡是美容、整形类及有伤风俗民情的名称,均不会纳入地铁站点冠名之列,会在拍卖前就筛掉。因此地铁方面也是经过了慎重考虑,并不是谁都可以买到冠名权,这也某种程度上照顾了乘客的感受,避免了地铁乘车环境的低俗化。所以,市民朋友们理应看到地铁公司的努力和持守,让商业的归商业。
地铁站名不是“周黑鸭”的广告牌
钱夙伟
如此冠名,比如于道路、于建筑,早已不足以为奇。无疑,这已经成为既见效快、又效益高的创收之道。然而,弊端也十分明显。其一,本来,站名一般以所在的地名、路名命名,大凡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内涵,现在如此冠名之后,虽然主名并没有取消,但不伦不类的“混搭”,对城市的文化氛围,无疑是一种消蚀,城市的文化品位,将因此变得粗俗。
其二,站名的功能被弱化,对市民造成不便。比如“周黑鸭。江汉路”,不仅拗口,无论站名播报、站点示意图上面的标注,也十分容易引起混乱。比如乘客一不留神没有听清、看清后面的主名,就可能被误导。而且站名具有永久性,本来应该相对固定,而冠名都有期限,一旦到期,如果出现变动,又给市民造成新的认知上的麻烦。
其三,站名成为企业和产品的广告载体,不仅商业化不可避免,也将有可能在价值取向上造成负面影响。本来,千百年来老祖宗留下来的路名,承载历史的记忆,是一笔宝贵的文化遗产,然而如今,已然没有敬畏之感,为了创收,谁都可以“冠”在其上面。也因此,必然地助长了功利至上的风气。
现在于站名之类冠名权“拍卖”的热衷,显然是只算商业账,不算文化账、只算经济效益账,不算社会效益账。实际上,后者付出的不菲代价,其实也将冠名收入冲销得所剩无几。
在现在许多城市没有明确诸如站名冠名权不得拍卖的情况下,应该以可行性研究、民主决策的程序来遏制和约束。对站名之类属于公共资源、或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冠名,必须通过认证并公示,确保规范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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