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周末话题

(2012-07-29 00:30:37)
标签:

杂谈

消费苦难
   
    被誉为湖南卫视暑期翻身之作的大型减压励志节目《完美释放》,最近一期录制请到了北京暴雨期间“广渠门事件”中遇难者丁志健的妻子邱燕。录制消息一出在微博上就遭到铺天盖地的质疑。有网友指责《完美释放》“消费亲情”、“消费苦难”。记者联系到节目组的宣传人员,对方表示:“目前节目正在审片中,邱艳本人也只是想来说明事实。”(7月28日《华商报》)
   
    “消费苦难”的帽子别乱扣
   
    吴龙贵
   
    在日益残酷的行业竞争下,电视娱乐节目确实有一种“消费苦难”的劣制化生存倾向。譬如近期就有不少选秀节目,选手大打苦情牌,讲述家庭悲剧,遭到了观众的反感和抨击。但这并不意味着,任何一个电视节目只要与“苦难”联系在一起,就是“消费苦难”。
    媒体人李小萌说:“在灾难报道中,国际同行有约定在先:以同情之心对待自然灾难、交通事故、战争、犯罪事件的受害者以及家人,采访活动不应增加生者的痛苦;杜绝任何对灾难的娱乐化表达;尽量避免以特写展示死难者亲属的悲痛欲绝……”,她认为,到底这种做法是对是错,要等节目播出之后看效果来判断才对。这样的观点我深表赞同。节目尚未播出,此时就斩钉截铁地断言节目在“消费苦难”,显然言之过早。
    电视节目没有原罪,一台电视节目是不是在“消费苦难”,不在于它有一个娱乐化十足的主持人,不在于因为有卖点而提高了收视率,也不在于它曾经为了收视率而进行的宣传包装,甚至未必是对社会能否产生所谓的正面价值,而在于对受访者究竟是一种伤害还是帮助。消费是一种主动行为,相应地作为“苦难”的受访者则处于一种被消费、被绑架的从属地位,由此才能成其为“消费苦难”。然而,如果受言访者并不是这样一种感受,她本身就有倾述的诉求呢?
    有网友称:对于一个刚刚失去丈夫的女人来说,心情完全不能平复时还要录这样的节目,太过残忍。这恐怕也是许多持“消费苦难”意见者的逻辑起点。但事实上,这种想法很大程度上是一种自以为是。节目录制现场,首次面对媒体的邱艳首先强调:“如果不是网络上的语言太恶毒,我不会在这个关键的时候还来上节目。”随后,她解释了当天其先生是“出去谈公事”,而非网上流传的“会情人”,其先生头上的伤是救援人员砸开玻璃时不慎碰到的,而非一些网友所认为的,“自救能力差,用头撞玻璃是白痴”。这样的信息,对围观者来说也许毫无意义,但对一个刚刚失去丈夫的妻子来说,却意义重大,维护丈夫最后的尊严与体面,让其在朋友、亲人,尤其是还未懂事的3岁女儿面前留下一个尽可能完美的形象,是邱燕能为丈夫做的最后的事情,也是一个妻子义不容辞的责任。而这样的愿望,事实上只能通过最具传播效率的电视节目才能实现。
    “消费苦难”的职业伦理大捧,对电视节目本身是一种偏见,对邱燕又何尝公平?很显然,她是主动接受节目采访的,如果这期节目被视为“消费苦难”,是不是意味着要么她缺乏判断力,愿意“被消费”,要么出于某种目的,参与了对自身苦难的“消费”?没有对事实起码的认知,动辄指责别人“消费苦难”,事实上也是一种精致的利己主义。在这起与自身利益毫无冲突的事件中,高举道德的大旗,口中反复念叨职业伦理,这不需要任何成本,却很能显示自己的道德优越感。
   
   
    媒体应是苦难的“温柔抚摸者”
   
    李文学
   
    在媒体“眼球经济”的作用下,消费苦难已成为了媒体博得收视率和点击量的法宝。或许,当时的湖南卫视以及其他媒体,会有千百个理由来发对这种说法。但无疑,此次媒体的作为,又加深了公众的这种印象。
    媒体是社会公器,节制与审慎是是其最起码的道义和责任底线。著名学者陈力丹教授就曾有言,每一个正义的媒体,都首应持有道德的底线。然而,就在灾难的阴霾还没消散之际,有媒体却打着“人道主义”的旗号,把镜头对准了那些痛苦的场面和人物。无疑,这是对新闻专业主义的巨大挑战和亵渎。
    其实,公众对媒体灾难报道尺度把握的讨论,从没有停止过。从我们对熟悉的凯文·卡特的《饥饿的苏丹》的质疑,到今天对该不该邀请邱燕上电视的热议,反映的无不是公众对媒体和记者人道主义精神的呼唤。英国《独立电视委员会节目准则》就曾规定:“一个文明的社会必须对他的弱小的成员特别注意”。而像邱燕此种情形,相信也必将涵括在内。
    或许,湖南卫视还在为公众的不解而耿耿于怀,但其并不知道,不管何种初衷与理由,都不应成为其“消费苦难”的借口。因为,其不仅缺少对弱者的起码关怀,而且也有违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人文关怀是人类苦难的“温柔抚摸者”。那么,我们的媒体也不妨多些这种对受难者的温情与精神抚慰,让逝者安息,生者坚强……
   
   
    在消费苦难中化解苦难
   
    易晖
       
    由于人的个性不同,有的人遇到灾难时默默忍受,有的人却愿意对人倾诉。湖南卫视新开辟的减压励志节目《完美释放》,至少符合一部分人的心理需要。让一位遇难者亲属在电视台现场倾诉,只要当事人愿意,就没有什么不妥。媒体是否在不正当地消费苦难,是否刻意放大苦难吸引眼球,要从整个节目的语言风格、制作导向、广告营运等方面考量。公众可以提醒湖南卫视在录制“广渠门事件”节目时要注意些什么,但有论者仅凭一个节目的消息报道就断言“媒体人如此无耻和卑劣”,真不知说话的根据何来。
    换一种角度看,在警惕媒体把恐怖和苦难当消费品的同时,不必拒绝正常和必要的消费苦难。暴雨之后,娱乐至死地消费欢乐才是无耻和卑劣的。无常的苦难与幸福生活如影随形,心智成熟的人当学会在消费苦难中化解苦难,适时“消费”痛苦的过往,其实很有必要。比如为孩子们编织“爸爸变成了一颗星星”之类的善意谎言,这样的消费苦难能促进社会进步——让我们的孩子在仰望星空时,知道有些星星的产生与北京暴雨有关,与城市下水道不够宽敞有关,有助于解决我们留下的种种难题。告别首都北京暴雨之灾的最好方式,可以是积极地消费苦难,即倾诉更多普通人的苦难,张扬以人为本的精神,化悲痛为改善城市基础设施的动力。
   
    到底谁在“消费苦难”
   
    张剑
        如果我们非要给湖南卫视扣上“消费苦难”的帽子,那么,我想说的是,那些传播谣言、不尊重客观事实的传播者,他们才是“消费苦难”的幕后凶手。他们不但缺乏对生命近乎本能的慈悲与尊重,反而通过扭曲真相的手段,将本能之爱异化成赤裸裸的暴力,施加在每一个受害人身上。
    在节目录制现场,邱艳澄清了一些有关其丈夫的谣言。我不知道这样的事实是经过怎样的发酵,才演化成了漫天的谣传,但我知道,这里面一定包含着人性之爱的迷失和生命敬畏的沦丧。
    从社会学的传播效果看,邱艳的这些举动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消解谣言的传播,也可以挽回丈夫的尊严。但是,这种被推到风口浪尖的无奈举动,又给她自身造成了多少二次伤害?在节目还未开播前,“消费苦难”或许只是一个噱头。我们需要自醒的是,在这个社会中,还有多少在制造着二次苦难的人,他们的行为,又有多少在促使着我们对苦难进行消费。这些如果得不到及时的反思,那么,源于对生命缺乏的本能尊重,我们每个人都可能在制造着苦难,在消费着苦难。
   
    “消费苦难”的边界到底是什么?
   
    禾刀
      就是站在媒体的角度看,此举到底有无“消费亲情”、“消费苦难”之嫌,有深加入分析的必要。依笔者的理解,“消费”一词含有浓厚的功利色彩,其命题能否成立,至少不可缺少这样的要素:即媒体主观上有将他人“苦难”最大商业化之嫌;具体表现上有恶俗炒作和娱乐化的行为。确实,这档节目的出现,本身与市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在媒体日渐迈向市场化生存的时代,就连最为严肃的新闻也无法拒绝广告力量的助推,以此便将其归结为“消费亲情”、“消费苦难”,显然有失公允。
    在强大市场力量的驱使下,电视媒介为收视率而绞尽脑汁的可能性骤增,必然引发公众对“娱乐至死”的惊恐。确实,娱乐是一个“度”的问题,度,其实就是一种边界。那么,“消费亲情”、“消费苦难”的边界是什么?是恶意炒作,是违背当事人意愿的“窥痛”之举。换句话说,对于这样的事件,媒体理应表现出应有的责任和担当,既应为当事人提供充分表达的空间,同时又要坚决避免被恣意放大乃至大加炒作,以免误伤当事人。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