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圣祥
中央政府有关部门准备在2012年启动全国地方税务系统个人信息联网工作,为“按家庭征收个人所得税”改革做好技术准备。而在此之前,如何统计异地同一家庭成员的收入情况,一直是个税按家庭征收改革的最大技术障碍。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表示,“目前阶段个税改革已经不是税制的问题,而是一个技术问题。”(《济南日报》3月26日)
虽然这些年最受公众欢迎的个税改革是提高个税起征点,问题是经过多次调整,这种最为简单也最为讨好的个税改革方式,调节收入分配的积极价值已经越来越小,“起征点过低”也不再是个税制度设计中最不理想之处。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并根据家庭情况采取不同的扣除标准,无论是基于个税制度设计的调节初衷,还是更好满足收入分配改革需要,都是必须前行的改革方向。
目前,个税减免项几乎只有保障基本生活的免除额,也就是所谓“起征点”。如此眉毛胡子一把抓的税收优惠,既没效率,也欠公平。如果是以家庭为单位计税,单薪家庭准许夫妻两人扣除,有孩子的家庭有抚养孩子的扣除项,有老人的家庭有赡养老人的扣除项,显然要公平得多。更重要的是,按家庭征个税意味着所有的收入项目都要计税,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主要以工薪收入为主,如此,相比收入来源单一的工薪族家庭,收入来源广泛的高收入家庭将要承担更多税收。建立在综合计征基础上的个税调节,无疑更贴近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现实。
当然,对税务机关而言,按家庭征个税的难度和工作量都将更大,在家庭收入不同项目汇总、异地家庭成员收入计算等方面,也是巨大的技术挑战。因为当下绝大部分的个税,都是由工作单位代扣代缴,税务机关相当于是“躺着就把税征了”。那么,按家庭征个税之后,对税务机关的要求当然会大得多,税务机关面对的将不再是代扣代缴的各个单位,而是必须直面“尊敬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必须从“躺着征税”的舒适状态,回归到“站着征税”的公共服务机关本职定位——是的,税务机关就应该是站着的,而不是躺着的。
对纳税人而言,将会感受到更多纳税人的感觉,报税将成为现代公民的象征;而不再是稀里糊涂就被代扣代缴,根本见不着“躺着征税”的税务机关,更拿不到象征纳税荣誉的纳税证明。因此,按家庭征个税,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是一项根本性的变革。尽管个税“以家庭为单位的综合计税”改革尚在技术准备阶段,但在一些经济条件比较发达的地区启动个税改革试点,已经具备条件。个税改革不应该继续停留在提高“起征点”以缓解公众不满的简单套路里,作为一种国际惯例,按家庭征个税被呼吁多年,是该尽快推出试点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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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个新兴税种或“合并”后于公众有利的税收,未必非得等到完全解决了“技术难题”再行推出。一个公众期待的税收政策,可以“边走边看”,“边走边修”。税负公平总是相对的,任何一项税收机制都不可能尽善尽美,也不应该等到条件完全成熟再考虑推出。我们可以一边给接受以家庭为单位纳税的群体以“优惠”,一边允许暂时未纳入新规则统计范围的群体继续以“个人为单位纳税”,这未必不是一个科学的个税征收过渡方式,也是一个更接近公平的税收模式。
河北 毕晓哲
按家庭征收个税最大的问题就是富人的收入核实难。富人通常都有很多隐蔽收入,或是通过各种手段避税,而工薪族的工资收入根本无法隐藏,只能老老实实地交税。某门户网站正在进行的有关调查显示,7万多投票者中,多达61%的网友反对按家庭征收个税,认为“很多人的收入不透明,受伤的总是普通百姓”。因此,只有把富人的收入统计清楚了,此时再按家庭征个税才更公平合理。如果富人逃税严重的现状不改变,按家庭征个税就难以实现税负公平,反而可能给富人制造更多偷税漏税的机会,工薪族的负担依然无法减轻。
江苏
杨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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