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谈巷议)李娜的故事能否终结一些“格式”
(2012-03-14 01: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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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马涤明
3月12日,网球选手李娜在巴黎银行公开赛第三轮中击败了郑洁,进入16强。李娜在赛后采访中表示,“我只是一名网球运动员,我来到这里比赛并不是为了我的国家”。李娜称,自己并不喜欢撒谎,“我知道我说了真话很多人都会因此而恨我讨厌我,但是那又有什么关系呢?”(《郑州晚报》3月13日)
原来,比赛并不是“为了国家”。轰轰烈烈了好一阵子之后,李娜这句实话会让很多人、很多事情尴尬不已。
李娜在法网夺冠,应该首先感谢国家,也应该感谢地区以及家乡各级领导给予的培养、关怀;荣誉不仅是她个人的,还是国家的,家乡政府和领导的、父老乡亲的……这是一种格式,适用于任何成功与赢得荣誉的人和事。那么,当初李娜荣归故里之际,旋即被披上各种光环,加载上各种说法,省里市里都拿出财政资金重奖,并且各级部门和领导都来分享这份荣誉……要说这些事很正常,那是因为某些“固定格式”的存在;要说不正常,那是因为李娜现在又把她曾经在表彰大会上说的“谎话”或叫“被谎话”戳破了:我只是一名运动员,比赛不是为了国家。
不是为了国家,也就更不是为了地区和家乡了,这叫人情何以堪?那些曾经轰轰烈烈的事,又该如何自圆其说?
其实,李娜在为谁比赛?荣誉属于谁?很多人都看得清清楚楚。轰轰烈烈之际,舆论也不乏泼冷水的,比如有人说,李娜是职业球员,与国家培养、代表国家参赛的“公职运动员”性质不同,那么过分渲染“争光”与“感谢国家”、“感谢领导”等等,不大合适。还有人质疑,用财政资金重奖一个职业球员师出无名,更质疑这种师出无名的重奖是否为了突出某些弦外之音——有意将一名自我奋斗的职业球员的成绩往政绩上贴?
有网友说,“众人皆醉,李娜独醒”。我以为,非也。其实谁都没醉,不过是一些人,包括曾经的李娜在内,不愿或不能说破那个像“皇帝新衣”一样的东西。现在,终于让李娜给说破了,那么有些人不想“醒”来也不行了;而“醒”终归是一件好事情,即便有些人不免要尴尬一阵子,但于更多的人和社会来说,等于上了一堂课:任何事物都应该归于本来的面目与形态,而不要习惯于某些“格式”,或者说一个健康的社会只应该有真实,不应该有“格式”。太习惯格式化的东西,难免陷入内容服从于形式的逻辑颠倒,直至弄虚作假。
还有,公权力应该切记:多做些雪中送炭的公德之事,少做锦上添花的可有可无之举。再有,体育就是体育,无需赋予其过多、过于牵强的符号——比如“意义重大,展示了创先争优的不懈追求和中国新一代运动员的良好风貌”之类。一个职业球员的个人事业,与官方语境里的“争先创优”沾不上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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