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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话题:微博加黑“V”

(2012-01-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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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周末话题
   
    微博加黑“V”
   
    近日,在北京市政协小组讨论会上,市政协委员赵保乐建议,微博应建立奖罚监管机制,诚信的微博用户可加红“V”,散布不实信息的用户则挂上黑“V”。赵保乐认为,微博是把双刃剑,要进行有效的监管引导。应当尽快在证监会、银监会的经验基础上成立微博监管会,比如可由精神文明办牵头,下设群众组成的协会,并在用户头像上标注醒目标志区分其信用等级。
    
    培育“自净功能”让微博自由生长
   
    我反对“成立微博监管会”,因为微博本身具有强大的“自净功能”。每一个人的微博都会有一定数量的粉丝,在网络这个扩展范围无限延伸的信息平台上,每一个微博并非是独立的个体,通过粉丝,每一个微博实际上间接、或直接与其他人的微博相互联系、相互交融。
  这种“相互联系、相互交融”,使微博成为既具有独立个体的自然属性,也具有公共特质的社会属性,这两种属性决定了微博发布的任何内容,既是个体的表达,也是一种公共表达。所以本质上,每个微博个体均需对自己发布微博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诚然,由于网络的虚拟性,以及道德自觉性、从众心理、眼球效应等各种原因,致使一些人在微博上发布不实信息,有意制造话题,以吸引注意力,提高点击率。但同时,由于微博具有的社会属性,当一条内容虚假的微博信息在快速传播、扩散时,对虚假信息的纠错也在同步进行。任何不真实的信息,在“相互联系、相互交融”的广大微博粉丝面前,最终都会被揭穿,事实真相也最终会被匡正。同样借助网络的扩散效应,对虚假信息的揭露、匡正,也会快速覆盖原来的虚假信息。此时,不仅发布虚假信息的微博用户会受到公众谴责,也会失去大批粉丝。
  对虚假信息的快速揭露和匡正,就是微博强大的“自净功能”。这种“自净功能”不仅对虚假信息本身有效,同时也倒逼微博用户诚信自律。而且,这种“自净功能”的广泛性越大,,自由度越高,自净功能就越强大、越快速。所以,对这种微博“自净功能”不应有任何形式的“人为干涉”,否则,“自净功能”的发育、生长就会受到限制,从而弱化微博“自净功能”。“成立微博监管会”便是对“自净功能”的一种“人为干涉”。
   
   
    设立“微监会”的可操作性有多大
   
    禾刀
   
    先不妨看看这个“微监会”到底有多大的可操作性。按照赵保乐的想法,可以参照证监会、银监会的方式设立。别看都是监会,证监会、银监会的特征主要无非两点,一是程序式管理,二是强化对违规现象的监督与查处。资金本无错,只是程序操作方式选择的区别,或者干脆不按照既定程序规范操作,极易滋生问题,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赵保乐眼里的“微监会”难道也要在发布之前搞一个审核准入程序吗?
    拜托了,这几乎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一是工作量之大难以想象。相关统计显示,2011年,我国网民在各网站注册的微博账号约8亿个,微博用户每天发布的信息量约为2亿条。要实现有效审核,“微监会”必定是个同样庞大的队伍;
    二是对问题微博的界定困难重重。什么样的信息存在问题?什么样的信息才算是造谣?近年来,许多突发性事件发生后,尽管微博第一时间传开了,但一些地方一些单位的第一转念不是积极发布有关信息,而是矢口否认。比如近两年,个别官员作风腐化的艳照在微博上一经曝光后,有关单位不是严肃认真地查清事实,居然帮着当事者喊冤,甚至对发布者横加指责,甚至揪住个别字句反戈一击。试问,面对公共机构由于信息发布怠慢造成的偏差,“微监会”是该袒护这些公共机构的官僚作风呢,还是构筑有利于呈现更多真实信息的机制呢?
    另一个事实我们必须承认,那便是,在微博的迅速发展壮大下,特别是在与手机功能实现快捷互联后,微博已经成长为公众监督公权,推动公共事件向公开透明良性方向发展的重要力量。谁能保证,赵保乐眼里的“微监会”不会为被监督对象用来打压控制监督力量的重要手段呢?无视微博的积极意义,而揪着负面影响不放,这本就是本末倒置。更主要的是,贸然设立所谓的“微监会”,很难说不会令那些好不容易成长起来的监督微博,处于被打击报复的危险境地。
   
   
    微博监管还是交给网站吧
   
    杨国栋

    近微博有信息发布门槛低,交流方便的优点,但也有易于谣言与不良信息传播的缺点。很多人热血沸腾的转发并评论,结果却发现不是假新闻就是恶意捏造的谣言或PS的图片,白白浪费了感情与时间。更有人利用微博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如发布虚假的中奖信息骗取钱财、利用微博推广钓鱼网站等。现在微博上的乱象,很大程度上是网站管理不善造成的。如果对恶意造谣、发布不良信息和行骗者的暂停发布与被关注功能、注销帐号等处罚能够落实到位,微博上也不会假期消息满天飞。可很多网站只顾着赚点击,对谣言的处理不是那么热心,甚至有意纵容谣言的传播,以达到引起网友争论,提高微博人气与点击率的目的。虽然现在已经有一些恶意造谣者被注销了帐号,但那都是没什么名气的普通用户,加V的名人似乎较少根本没受什么影响。加了V就好象有了谣言发布许可证,随便怎么乱说、随便怎么骂人都不用担心受处罚。这自然无法让谣言止步。
    如果真的要奖要罚,也该奖罚网站,以促使他们认真行使监管责任,平等对待所有微博用户,而不是给名人以特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微博上也是一样。加V只能证明你的身份,不是特权的标志。如果网站总是对名人网开一面,在助长名人不良行为的同时也会让普通微博用户失去继续玩微博的兴趣,而用户流失无疑是网站最大的商业损失。
   
   
   
    以游戏心态来看微博挂“黑V”

    普嘉
   
    很多人看到微博监管会的建议都觉得挺荒唐的,赵保乐一个说相声的,管起微博来那是相当地不靠谱。我倒觉得赵保乐的建议挺好玩的,微博运营网站倒可试试,只怕到时候根本落实不了。
    很多人上网或玩微博就是玩来着,想着在虚拟世界里,谁也不认识谁,那就畅所欲言了。信息的来源并非那么单纯,若是要求挂V的用户,对他发布的每一条微博的真实性负责,如记者一样求证每一个字、每一张图片是否属实,那写微博就太累,那已经不是闲暇时的记录、分享生活乐趣,俨然成了严肃认真的工作,一点也不好玩。
    颜色区分微博用户身份,我们不妨这么来理解:挂红V者代表只能发布真实信息,加黑V则可以散布不实信息,那么微博世界顿时有趣起来,生机盎然。真假难辨的信息中,黑V者自由提供信息,告诉各位看官不必当真,不要相信,不需要浪费公共资源来辟谣。本微博发布的信息已声明不对真实性负责,充满了杜撰和谎言,如有雷同纯属巧合。戏剧是假的、小说是假的、就连赵保乐说的相声段子也是假的,那些虚构的故事,臆造的人物,想象的场景有时候多么欢乐。非得一本正经、道貌岸然地处处较真,虚拟世界真无趣。若以游戏心态来看待加红V还是加黑V,相信不少人愿意充当加黑V的反派,就像杀人游戏里,有人愿意当“警察”,也有人甘愿当“杀手”——这只是游戏而已。
    有些人写微博就是玩来着,编个段子,盘是非多欢乐。若声明本微博信息是假,加黑V能给用户说假话免责的特权,以不必较真,不必辟谣的游戏心态,那么挂黑V真潇洒。挂黑V的郭美美,虚构了红十字商会总经理的头衔无碍她继续炫富;挂黑V的宋祖德,不担心吃官司继续口无遮拦地曝光明星八卦;挂黑V的红人们,穿着山寨大牌继续整容PS美美地拍照片……挂了黑V,请不要把网络言论联系到真实世界,请对虚拟世界更宽容一些。
   
    微评
   
    易六昆:时下,微博上充斥着谣言、诺言、传言,许多都是捕风捉影、无中生有,甚至造谣编造的,这些言辞往往容易引发人们思想混乱,导致社会对立,其背后,虽有微博主的心里发泄,但更多的是不讲诚信,不负责的表现。虽说微博不是现实生活而是虚拟世界,但在虚拟世界发表、散布不符法律、不讲道德的言辞,与现实生活一样,本身就是不道德的表现。因此,监管微博的关键是打造诚信社会,只有整个社会的诚信度提高了,微博上的谣言才不会有那么大的杀伤力。

    马长军:证监会、银监会的成立都是有法律依据的,而且是在全国人大通过的法律基础上成立的,赵保乐委员这个“微博监管会”将依据哪条哪款法律而成立?好像先得请人大就此立法吧。可人大如果为这个什么“微博监管会”立法,那还先得一段时间调研,然后是讨论,再出台草案,还要征集各方意见,接着再讨论斟酌。对了,我个人觉得,人大如果真的要讨论“微博监管会”立法问题,之前还应该先给微博立法,当然也需要一个过程。您看,要想为您那个什么“微博监管会”立法,估计咋着也得三两年吧。
   
    闫铭涛:微博加黑“V”,首先要制度先行,逐步建立完善的法规制度,通过对运营商和用户制定相应的行为规范,约束双方的行为,与此同时,还加大惩戒力度,提高奖罚标准,对于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决不能心慈手软,从而,产生强大的震慑力。其次,做到“三公开”,标准要公开,程序要公开,过程要公开透明,要充分利用网络资源,进行网络公示,整个过程要接受广大网民的监督,让各位博友心服口服。最后,微博加黑“V”要减少中间环节,坚决杜绝中间代理机构,浑水摸鱼,借机敛财。
   
    毕晓哲:个别人利用微博平台发布不良信息的原因诸多,有监管不到位原因,却与是否“认证”、是否分为“白和黑”无直接关系。真正消弥和解决微博不良信息传播、谣言和虚假信息的散布,最根本的解决之道是确保各类信息公开透明。譬如在一起重大动车事故之后,之所以在部分微博群广泛有“死亡多少人的传言”,但如果这一事故信息自始至终是公开透明的,媒体的介入报道、信息的沟通是畅通的,一个“死伤多少人的事实”原本是没有什么争议,也是根本没有“谣言”兴风作浪的空间的。
   
    新周刊:微博用户信用分级指:对存在问题的用户加“黑V”,对调皮的用户加“哎哟V”,对总是喝HI的用户加“HIV”,对喜欢情色的用户加“AV”,对喜欢名牌的用户加“LV”,对喜欢郊游的用户加“SUV”,对喜欢流行音乐的用户加“KTV”或“MV”。
   
    罗竖一:稍有中国古代文化常识者,大抵都知道,在中华大地上,曾经有一种被称为墨刑的推行了几千年的刑罚。该刑罚就是在犯人的脸上刺字或刻上图案,再染上墨,作为受刑人的标志。通常情况下,这对犯人的身体影响不大,但脸上的刺青会令犯人失去尊严。墨刑既是刻人肌肤的具体刑,又是使受刑人蒙受耻辱,并使其区别于常人的一种耻辱刑。直至清末光绪年间实行法制改革,墨刑才远离中华儿女。在我看来,给微博加黑“V”就等同于给人脸上刺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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