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慧卿 画
李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2日召开全国行政机关公务员管理工作会议,记者了解到,针对近年来公务员招录中存在的问题,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将加紧出台公务员考录面试规则,促进面试规范化,提高面试公信力。(1月13日《新京报》)
说实话,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引入公务员考试到现在,很多年过去了,相关部门现在才想到出台公务员考录面试规则,这本身就是件很奇怪的事。近年来,几乎每年,都会经常看到有关于公务员面试、体检存在猫腻的爆料,笔试第一名、甚至是综合成绩第一名的考生,被莫名其妙拉下马的报道也屡见不鲜。基于公务员招录不时频现违规的现实,相关部门酝酿加紧出台公务员考录面试规则、清理不法培训机构,“补牢”之举自然应该被乐观期待。
事实上,关于公务员考试面试,不少地方早就探索出面试考官异地交流等有效的制度;而且,在现实施行中,这些制度也被不少地方自觉刚性执行。还有,一些地方实行了考官和考生“双抽签”制度。这些积极的探索,都被实践证明富有成效。
类似的探索,都值得相关部门制定公务员考录面试规则时借而鉴之。在就业压力和公务员热叠加在一起的情况下,承载着很多人期待的公务员招录制度的完善,应该也必须经得起推敲和检验。报道中称,相关部门表示在加紧出台公务员考录面试规则的同时,还将查找体检程序中可能存在的漏洞并加以改进,对于在公务员考录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将零容忍。一方面,在规则与制度完善方面,我们期待相关方面有足够的诚意“开门立法”,让公众全程参与到公务员面试规则、“体检规则”等制定中;另一方面,规则与制度的执行必须严苛——零容忍是一种姿态,更应该是务实行动。
进一步说,“亡羊补牢”后的公务员招录制度严谨制定并刚性执行的同时,这样一套完备的制度,应该被移植到事业单位招录中去。因为,和当前阶段相对严谨的公务员招录相比,“萝卜招聘”频现的事业单位招聘,同样需要这样一套完备而严苛的制度确保公正公平。据1月12日新华网报道,近日有网友爆料称,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16名未参加考试的考生却被最终录取;而11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采访时,承认网帖大部分内容属实,但认为是“简化手续和工作不细致导致的误会”。类似怪现状层出不穷说明,事业单位招录“照搬”完备的公务员招录体系的前提,是必须组织好省市范围内统一的事业单位招录。当然,这是另外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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