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远
12月28日,上海市建设交通委在政务微博“上海发布”宣布消息称,2012年1月1日起,S5沪嘉高速公路调整为城市快速路并停止收费。记者获悉,S5沪嘉高速公路是中国大陆的第一条高速公路,于1988年10月31日通车。(12月29日《东方早报》)
一直以来,高速公路免费对于国人无异于一种奢望,就连一些地方政府取消二级以下公路收费进度也都是“能歇脚就歇脚,能慢走就慢走”。原因就在于一些不少政府和部门都使舍不得公路收费这块“肥肉”。特别是一些高速公路收费还被不断延期。像媒体去年就披露,湖南省交通厅将自己的有关资产,摇身一变成为“高速总公司”,轻松地将政府资产“变”成了经营性资产,并顺利将一条高速公路延长10年收费期。
然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是政府投资修建的还贷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而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可现实的语境是,许多公路收费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年复一年收个不停。近年来,审计署的审计公告中都多次指出不少省份的高速公路收费期过长,收费高出投资成本数倍乃至10倍以上的违法问题。
毋庸置疑,贷款还清之后公路收费站已然失去了存在的合法性。因此,那种擅自延长收费期限的行为,无异于用强制手段剥夺公民财产,因为只要这个收费站存在,当事人不交费就不可能获得“上路”的权利。同时,当前路桥收费状况严重不透明,各种相关信息根本不公开。但作为各种公共设施的最终拥有者和使用者,公众有权知道路桥贷款的清偿规划、收费中用于偿还国家贷款的比例,更有权就相关收费要求举行价格听证。而在这些问题上,一些有关职能部门从不公开、一致缄默的态度,显然是极为不正常的。
同样,没有一个监督环境,公路收费标准是不是合理、是不是过高;公路收费标准的制定、收费期限,以及收费公路到底收了多少钱,钱都用在了哪里等等,都会在各种障眼法的手段中脱离监督的视线,令公众感受到了强烈的不公,因为,不明不白的公路收费成本最终都会转嫁到民众头上,增加百姓的负担。
如今,沪嘉高速即将停止收费,这种零的突破无疑具有里程碑的意义。要知道高速公路最终要成为公共物品,这既是国际经验,也是其性质和功能决定的。如果收费公路成了敛财工具,公益性特征必荡然无存。因此,各地有关部门应向上海学习,要对各地所有的公路收费站进行一次收支情况检查,对早已收回成本的收费站坚决关停。
期待“我国首条高速公路停止收费”能出现辐射效应,全国各地应积极跟进,这不仅利于破除由于过多的公路收费导致的经济发展的桎梏,而且可以让国民切实感受到道路畅通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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