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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快评)药价虚高:集中招标成垄断盛宴的产物

(2011-11-22 00: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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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舒圣祥
   
    央视调查发现,一些常用药品标价要比出厂价高出很多。随机选取20种常用药品,结果发现这些药品从出厂到医院中间利润都超过了500%,中间利润最高达到6500%以上。专家强调,只要医药公司、医院、医生、包括药品招投标管理部门等各个环节利益均沾的“潜规则”不改变,药品中标价就很难回归到合理范围。(11月21日《北京晨报》)
    药价虚高已经被议论了很多年,为此卫生部门也想了很多办法,还重点推出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但残酷的现实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药价虚高问题显然并未得到真正有效地遏制。从央视和各地媒体曝光的药品最高利润看,没有最高只有更高,央视曝光最高利润是6500%,广东媒体曝光的最高利润更是高达9137.5%。
    当然,还有很多利润,恐怕肯定是被贡献给了有权决定药品中标品种和价格的政府官员和相关专家。按照我国现行的药品集中招标办法,所有公立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必须竞价采购,价格由当地的省级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审定公布。这个审定公布的价格也叫中标价,中标价是医院采购药品的最高限价,因此竞标价的制定成为影响药价的决定性因素。
    在我看来,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的腐败乱象,才是药价虚高的关键环节所在;一般情况下,药品要卖高价首先得将招标价“弄”高,而这个弄高的过程无非就是“公关”。用医药代表的话说,“首先要知道审定招标价的专家是谁,要打通关系。”毋庸讳言,省级机构集中招标采购药品,是一个关键性的步骤。这种基于政府信誉的高度垄断,既可能产生更低廉的价格,也可能滋生巨大的寻租空间。
    不难想象,一个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使用的基本目录药物,皆由一个省级政府机构来招标采购,在这样一个利益肥厚的权力领域,腐败寻租的机会必然比比皆是。记者都能调查得出的药品出厂价,代表政府行使定价权的专家和官员不可能不知道;真实情况只能是,药品集中招标被操作成了垄断的盛宴:因为对招标过程各环节的遴选、竞价情况,公众根本无从了解,于是绝对的权力造成了绝对的高药价。
    药品价格离奇虚高证明,进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某些政府部门工作极其不给力。他们未能真正代表患者的利益,去和药品生产商、销售商讨价还价;相反,他们与药品生产商、销售商合起伙来,侵犯患者的利益。
    既然某些政府部门干不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那么我们就得思考:谁更能代表患者的利益,而不是和药品商家坐一条板凳?也许,药品集中招标的工作,应该交给一个充分代表患者利益的高度独立和专业的社会中介机构来进行。这个机构的人员组成、所有的运作过程都要充分透明,其中必须有固定比例的患者代表、医保部门代表、医疗公益组织代表等。参与竞标的药品成本、出厂价等信息更是必须全程对外公开,让医药厂商互相形成良性竞争,让广大患者对药品消费明明白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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