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晖
城管,这一本为缓解社会矛盾而生的事件,却在近几年被指为矛盾的制造者,在一片指责中声名狼藉。为此,各地纷纷推出“城管新政”,却依然陷入尴尬的境地:2011年6月,湖北启动“城管革命”,7月,武汉城管执法时被打。2011年6月,石家庄规范城管执法行为,8月,网络上出现“石家庄城管殴打卖水果老人”的视频。(9月27日《中国青年报》)
报道中透露,湖北武汉的“城管革命”,率先在全国走出一条“大城管”之路,即由市长挂帅,城管、交管、建设、环保、水务等部门参与组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包管”与市民息息相关的各类城市环境问题。相比之下,石家庄试图走“小城管”之路,即城管执法时说话小心、行动小心。然而,由市长挂帅的“大城管”在执法时被打,自称严禁口角或肢体冲突的“小城管”却被指殴打老人,读来真有点黑色幽默。有专家感到左右为难:“扩大的话,城管本身就产生了很多问题,再扩大就没有监督了。缩小的话,又回到以前的路子上。”
我以为,纠缠于城管权力该大还是该小,都谈不上是“城管新政”。武汉城管的队伍再大,面对900多万武汉市民,仍是一支小队伍。“大城管”一旦执法不当,激怒了“大市民”,“城管革命”可能演变为“革城管命”。而严禁与管理相对人发生口角或肢体冲突,在执法中也是无法落实的。有时,肢体冲突首先由管理相对人一方“突起”,要严禁城管与管理相对人发生肢体冲突,意味着让城管在拳脚飞来时掉头快闪,而这也就谈不上执法到位了。
历史上所有的新政既不是高喊“革命”口号的大动作,也不是刻意避免冲突的小动作。新政是应对危机,缓和激烈冲突的改良行动。新政所讲的“政”,不单是权力的扩大或是缩小。值得期待的“城管新政”,应是一种民众利益至上的“善治”,而非城市美观至上的“管治”。一些“大城管”队伍几乎集中了城市里所有的管治部门,其中却没有一个服务部门,民众利益在“大城管”中实在太小。实际上,一些小贩是迫不得已才上街摆摊的,比如本地媒体报道的,9月2日发生在昆明市三市街口的一起小贩被“外包城管”暴打的新闻中,被打小贩段国志一家三口,夫妻两人“吃低保”,一个儿子在上小学,为了维持生计只好出来摆摊。对这样的小贩,倒是完全应该实施石家庄的“小城管”规范。《石家庄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虽显得过于柔弱,但石家庄还有别的“城管新政”,一位在石家庄做小生意的商户表示:近年来,石家庄市城管暴力执法的现象已很少出现,这跟城市规划有关系,很多地方都增建了市场,减缓了城管与小贩的冲突。“城管新政”新在何处?在我看来,新在通过增建市场、扩大服务减缓冲突,而不是增建队伍或缩小队伍减缓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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