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论)清查评比表彰重在斩断利益链
标签:
杂谈 |
张遇哲
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负责人称,2006年至2009年期间,全国共清查出评比达标表彰项目148405个,保留了4218个项目,总撤销率为97.16%。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实行总量控制,除已批准的保留项目之外,原则上不再新增常设项目。(9月26日《新京报》)
3年清查出14万评比表彰项目,撤销率逾97%,这一连串数字能说明成绩,更折射问题。开展必要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是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工作的重要方法和有效手段。然而,近年来各式各样的评比达标表彰层出不穷,用泛滥成灾来形容并不为过。此前有媒体报道,河北一个县17天接待了92批来自省、市的考核、评比、达标检查团,平均每天接待5批以上,数量之多令人瞠目结舌。
值得一提的是,五花八门的评比达标表彰中,相当一部分纯属形式主义,根本起不到考核激励效果。有的则完全沦为表扬者与被表扬者的“自弹自唱”,荣誉称号纯属“排排坐分果果”,轮流坐庄,人人有份。事实证明,评比表彰过多过滥,背离了制度初衷,干扰了工作秩序,助长了腐败之风,造成了行政浪费。数据显示,2006年湖北省共清理出三级政府部门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多达1万余项,耗资数以亿计。
正所谓“无利不起早”,一些地方和部门之所以对于评比表彰乐此不疲,花样翻新,根源在于各取所需的利益寄生。一方面,作为活动主办方,可以向上级财政申请活动经费,向下级单位收取参评费用,光明正大地赚上一笔;另一方面,对于参与者来说,评比表彰虽然含金量不高,但个个都是来头不小的金字招牌,不光可以“报上见字,电视露脸,电台听声”,还能在年终总结政绩时添上浓重的一笔,向上级邀功请赏。
清查评比表彰,不应止于减少数量,而要斩断“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利益链,建立长效机制,预防和杜绝乱评比、乱表彰死灰复燃。首先,要遏制权力寻租行为。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负责人表示,主办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参评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或者变相收费,严查收费、摊派、拉赞助及挥霍浪费、滥发钱物等违规违纪行为。此举很好,但如何落到实处,还需要进一步的制度细化。
其次,要完善绩效评价体系。正如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丁煌教授所指出的,建设高效、服务型政府,关键是要改变单纯“向上负责”的行政工作模式,引入科学的绩效评价机制。要从根本上改变“唯奖是瞻”的错误观念,绩效评估主体由单一化转向多元化,打破只由上级政府评价的传统模式,注重本地的服务对象、社会机构等多方参与评价。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