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水)
官员与记者究竟谁在“制造矛盾”
据《北方新报》报道:近日,内蒙古一学生骑车被无盖井“绊倒”受伤,当地记者就此找到信访办,要求其帮助找出无盖井主管单位解决问题,却被有关负责人指责“在制造矛盾”。(9月8日《京华时报》)
信访部门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和窗口。信访工作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了解群众意愿,感知群众情绪的温度计和晴雨表。信访部门肩负着认真接待群众反映情况,妥善处理问题、化解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的神圣职责。
可是,令人气愤的是,这位信访局官员对记者采访所说的问题一问三不知不说,还要对记者进行搜身检查,责令他交出手机,并声称:“不让检查就拘了你”。并且指责记者:“为了挣两个稿费,你在制造矛盾”,“媒体尽给我们找麻烦”。
这些言语竟然出自一位信访官员之口,简直让人不可思议。信访部门作为信访者的“娘家人”,是群众信访的重要渠道,是政府为人民群众提供一个说事讲理的平台,认真接待每一个群众的来访,是其应有的职责。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在处理事项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滥用职权导致信访事项发生的直接责任者,将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或撤职处分。
再说,作为忠实的记录者,社会的瞭望者,正义的守护者,舆论监督的执行者,记者正常采访,确保事件真相等相关信息在第一时间准确传递给公众,是其应尽的职责和义务。记者的采访,了解事实真相,以减少或避免各种事故的发生,达到问题的妥善解决,本身就是对信访部门工作的最大支持,也是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题中之义。
人们不禁要问,这究竟是记者和媒体给信访部门“惹麻烦”、“制造矛盾”,还是信访官员在给自己“惹麻烦”,自己在“制造矛盾”?事实清楚地告诉人们,不能善待媒体和有效地化解矛盾,反而使矛盾扩大化。这样的信访官员才是最大的“麻烦制造者”、“矛盾的制造者”,根本不适应信访部门的工作,必须让其尽快下课。
左崇年
治理“会议费返现”应出狠招
近年来,西城区检察院查处了数起有关单位会议费背后隐藏的贪污、挪用公款的犯罪案件。当办案检察官前往被举报宾馆调查后,发现自2003年以来,有多达50余家的国家机关、国有事业单位在该宾馆返还过会议费现金,其中15家“常客”单位的“返现”行为已经成为常态,几乎每隔几个月就发生一次。(9月6日《法制日报》)
住高级酒店,品美酒佳肴;会务费有提成,会议费有“返现”;庆典出场有红包,论坛讲话有“稿费”;五天旅游一天开会,纪念品拿到手软……这就是与会人员的待遇。尽管目前没有具体的数字统计,但官办会议给中国带来的巨大浪费,已然成为不争的事实,并广为民众诟病。
更让人愤懑的是,这种以开会名义的腐败形式很多时候相当隐蔽,有别于权力寻租中的权钱交易、索贿受贿,以至于看起来名正言顺,无可指责,让人看不出罪恶来。在这样的前提下,“会议费返现”作为一种对公款巧取豪夺的新形式腐败应运而生,并得到迅速发展。据报道,在2007年至2009年期间,北京市罗某、董某、杨某等3人利用职务便利,以返还现金及储值卡等形式就分别涉嫌贪污会议公款近10万元人民币。
显然,这股歪风不仅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造成了财政资金的浪费,且与国家提倡的廉政建设精神相违背,败坏党风和社会风气,更有损公众利益。究其形成原因,一是权力缺少监督和约束,就当前而言,“返现”往往是客户单位“一把手”授意或亲自所为,在单位纪检、财务部门对“一把手”根本不能形成有效监督制约的情况下,“返现”自然很难杜绝。二是处理无法可依,力度不大,起不到应有的震慑作用。
因此,在治理以权谋私的“会议费返现”时必须出狠招,一是应该在防范上下功夫,重新审视和修订现有的财务审批制度,堵塞制度漏洞。比如会议相关费用的审批实行领导负责制,并设定相应的数额标准,同时,上级审计部门对下级单位或部门的会议费用等支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保证所有的费用都用到实处。二是在监管方面,应尽快出台处罚规定,使得治理这种现象有法可依,从而从制度上保证“返现”现象能够得到处理。
廖水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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