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评论员 姚文晖
今年4月,江苏省物价局联合省卫生厅等部门启动医药卫生服务价格大检查。在第一阶段检查告一段落时,医院向手术病人收取乙肝、艾滋等检查费用是否违规的问题引起社会争议。一方面省物价局认为,医院向手术病人收取这些检查费用是没有依据的,而另一方面,省卫生厅人士却认定这个问题“不是物价部门说了算”。据悉,这场“官司”已经打到了国家发改委。(《钱江晚报》9月4日)
这则新闻令笔者对物价部门的看法有了很大改变。在市场经济社会,物价部门堪称是“政府之手”的一条巨臂,担负着确保市场公平交易的神圣职责。然而长期以来,这只“手”的形象并不怎么好,一些地方物价部门给人的印象是,对小商小贩哄抬物价的行为下手比较狠,而对于公共服务行业或垄断行业,往往比较“怀柔”,人们常常指责价格听证会上物价部门的不作为。这一回,江苏省物价局矛头直指卫生厅,颇让人有“耳目一新”之感。
上医院看个小病,或动个小手术,各种相干不相干的检查统统走上一遍,动辄花费数千元,这种事儿近年来媒体已披露过多起,百姓深恶痛绝,医院依然故我,看起来媒体报道对医院基本不起作用。如今江苏省物价局指出这属于不合理收费,江苏省卫生厅则表示,术前的这些检查都是行规,并没有违反医疗规范。
“行规”这东西有好有坏,某些行业潜规则,亦可称之为“行规”,比如餐馆炒菜用地沟油,牛奶里加三聚氰胺,择校费变捐资助学费。所以卫生部门拿“行规”说事,肯定是站不住脚的——你总不能说,两岁孩童看感冒检查艾滋、八旬老汉患支气管炎检查梅毒,这些迹近荒唐的事情都是正常的医疗行为。
医院方面称对手术病人做乙肝、丙肝、艾滋、性病的检查是出于对患者的安全考虑,物价局的说法则是:“医院做这些检查,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将来规避责任,你完全可以免费为患者做这些检查。”两相比较,笔者认为物价部门的说法更有道理——如果患者不做这些检查,患者可能存在身体健康方面的风险,医院则可能面临医患纠纷方面的风险,而现在医院的做法,是将抵御风险的成本完全转嫁到了患者一方。
物价局和卫生厅的“官司”打到国家发改委,术前到底有无必要进行“全套检查”以及如何收费,公众有望听到一个权威的说法,这肯定是一件好事情。但笔者以为,此事最大的看点,还不在于这场“官司”最终谁输谁赢,而在于政府的两个职能部门,在一个事关公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上,闹起了“别扭”,打上了“官司”。
如何实现对公权力的有效约束,是现代政治面临的首要问题。解决这个问题有多种途径可循,比如我们经常说到的体制内监督、体制外监督、民主监督、媒体监督等,这些途径,其实都指向一个核心命题——权力制衡,即为了防止某种权力独大,进而形成“公共利益部门化”,在其内部或外部必须有某种与之相抗衡的力量。江苏省物价局叫板卫生厅,可视为体制内的权力制衡。
任何一个政府部门的设置,其最终目的都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因此从大的方面看,它们的利益导向是一致的。但现实中,民众诉求千差万别,这些不同的诉求归属于不同的政府部门来调解,因而不同的政府部门在某个问题上出现认识不一致很正常,从这个意义上说,政府部门设置本身,就是“权力制衡”的一种体现。实现这种“权力制衡”并不需要多么精深的政治理论作支撑,也不需要多高的技术含量,只需要政府部门坚守原则就可以了。就比如江苏省物价局基于自身职责,发现医院的术前检查及收费有违市场公平交易原则,并且明白无误地指出来,这就实现了对卫生部门及医疗卫生行业的有效监督。
医疗卫生行业可能出现的问题,其实并非没有相应的公权力机关进行监督和制约,比如价格虚高有物价部门监督;乱收费的问题发改委可以管,见死不求的所谓“医德”问题司法机关有权过问。怕就怕出现这些问题时,卫生局长、物价局长、发改委主任、法院院长正在一个桌子上喝酒划拳,什么“哥俩好”、“四季发财”、“满堂红”,一通拳下来,民众可就求告无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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